作者leochang (le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如何拋棄這項權利??
時間Fri Jan 14 11:32:14 2011
有一"房屋起造人"已過世14年
其繼承人不想繼承該房屋的權利
但已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且房屋未辦保存登記
無法去地政事務所辦理"拋棄登記"
又因為房屋確實還存在
無法去稅捐機關申請"房屋已拆除"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該權利消滅呢?
我想到的是...在法院公證下,簽權利拋棄書??
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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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34.149
1F:→ depravity:不要房子 那土地咧?? 還是只有房子沒有土地?? 01/14 11:44
2F:推 depravity:另 不是拆掉就好了 = = 01/14 11:49
補充一下...
只有房子沒有土地,房子被人占用中
且房子只有一半權利...因為起造人有兩位
※ 編輯: leochang 來自: 220.140.34.149 (01/14 12:27)
3F:→ depravity:去收租金繳稅就不虧啦 01/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