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chang (le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如何抛弃这项权利??
时间Fri Jan 14 11:32:14 2011
有一"房屋起造人"已过世14年
其继承人不想继承该房屋的权利
但已无法办理"抛弃继承"
且房屋未办保存登记
无法去地政事务所办理"抛弃登记"
又因为房屋确实还存在
无法去税捐机关申请"房屋已拆除"
有什麽方法可以让该权利消灭呢?
我想到的是...在法院公证下,签权利抛弃书??
谢谢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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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0.34.149
1F:→ depravity:不要房子 那土地咧?? 还是只有房子没有土地?? 01/14 11:44
2F:推 depravity:另 不是拆掉就好了 = = 01/14 11:49
补充一下...
只有房子没有土地,房子被人占用中
且房子只有一半权利...因为起造人有两位
※ 编辑: leochang 来自: 220.140.34.149 (01/14 12:27)
3F:→ depravity:去收租金缴税就不亏啦 01/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