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s24keita (chui ch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工讀生薪資問題
時間Thu Aug 12 03:48:00 2010
暑假找了一份工作
是在夢時代唐人街的七樓半景觀餐廳
一開始面試的時候
他跟我說:「因為我是假日工讀時數不到,所以沒有勞保」
然後說明薪資是從80元開始,依工作表現慢慢升
如果無故請假的話要扣三天薪水
因為找了好久工作,終於有了
想也沒想就回答她說:「喔! 好,我知道」
但是沒有書面簽約
這樣我在法律上還站得住腳嗎?
一開始去上班時,覺得有點累
想一想,畢竟是大公司
所以想說撐一下就過去
但做了3、4天後
覺得有點撐部下去有了想遲職的念頭
就在99/8/11引爆了導火線
原因:公司貴定員工手機不能放身上
所以老闆看到我手機在身上,訓了一下
可能因為近日來的壓力,想也沒想就回她「那又怎樣」
老闆更加的生氣把我叫進放貨的地方訓話
講了一下我跟他說我本來就打算今天要跟店長說我要遲職
之後他叫我等店長來
之後店長來了,跟我溝通了下
問我要不要繼續上班,我跟她說我不上了
他說:「如果要遲職的話,要提出離職書的一個月後才可以離職,
不然我主動離職的話要扣20個小時的工作時數」
他還有說因為他們當初是以長期的名義請我
當時因為想也沒想就跟她說好心裡想著只是快點離職,回答他好
然後他叫我下午拿遲職書給他
之後遞給她的離職書內容寫
「個人不適任這份工作,與貴公司的工作磁場不合,因為主動提出離職所以同意貴公司扣
20個小時工作的時數」然後簽名
之後回家告訴我的家人、朋友
大家一直罵我說為什麼要讓他扣
但是有點不想去爭辯了
我要問的是
這樣我還可以去跟他要他扣20個小時的薪資嗎?
法律上有規定員工沒做滿工作內容
主動離職,扣20個小時工作時數的相關條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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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8.231
1F:→ carthur:反正都離職了,找勞工局幫忙吧! 08/12 13:18
2F:→ jimlexus:一開始就違規了..80/hr 08/12 14:50
3F:→ jimlexus:至於說到扣20hr,你已簽名了,這真的就..請有經驗的版友來 08/12 14:53
4F:→ jimlexus:幫忙吧 08/12 14:53
5F:→ knightking:覺得時間多...可以去爭取...不然快找下個工作吧 08/13 01:09
6F:→ snowtoya:如果你不想爭辯就算啦,這種事處理起來吃力不討好 08/13 04:54
7F:→ snowtoya:有時間才能耗 08/13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