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如題~ 檢察官可以在偵查庭上,接受原告的請求 隨意撥電話給其他人~造成民眾的困擾嗎?? 之前有很多假藉檢察官之名的詐騙電話 政府不是說檢察官不會主動打電話給人民嗎???? 因為今天接到檢察官的電話 感覺很怪異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在司法裡面是不是常態??? 麻煩板上法律高手幫我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71.158
1F:→ Rhadamanthuz:檢察官不會親自撥打電話給民眾 08/04 01:07
2F:→ Rhadamanthuz:這不是正常應該會有的狀況 可以合理推測是詐騙集團 08/04 01:08
3F:推 taurus1982:檢座很忙 應該都是書記官處理連絡事宜 08/04 01:11
4F:推 RobertAlexy:九成九是詐騙集團… 08/04 01:20
5F:→ ch110125:但是後來有確定他真的事檢察官 08/04 01:23
6F:→ ch110125:因為之前有發生一些法律問題~被該檢察官傳去偵查庭 08/04 01:24
7F:→ ch110125:而他也表明自己是某某檢察官~ 08/04 01:24
8F:→ ch110125:只是讓我覺得怪異的地方是~為什麼它可以用電話問案 08/04 01:24
9F:→ ch110125:小弟不知道這是不是常態~ 08/04 01:25
10F:推 name:確實有可能阿 不過通常都是通知開庭 08/04 12:26
11F:→ name:或是問一些你狀紙裡面寫的看不懂的地方 08/04 12:26
12F:→ name:雖然大部分都是聯絡律師 或是請書記官聯絡 08/04 12:27
13F:→ name:但是有時候檢察官也有可能親自打電話(雖然很少) 08/04 12:27
14F:推 hcya:用打電話的方式問可以理解啊 有些很小(只要兩三秒就能回答完) 08/04 12:53
15F:→ hcya:且非案情關鍵點之問題,若發傳票叫對方來,問個兩三秒就請回 08/04 12:54
16F:→ hcya:,反而更會被認為擾民吧? 08/04 12:54
17F:推 Eternalwing:其實您要感激, 檢座日理萬機, 會親自打去關心案情可是 08/04 13:00
18F:→ Eternalwing:佛心來著, 是難得一次的好運阿 (認真) 08/04 13:00
19F:→ Eventis:相比起被傳票叫去(上面還寫抗傳即拘....),你覺得簡單用電 08/04 16:07
20F:→ Eventis:話問你會不會比較人性一點0.0? 08/04 16:07
21F:→ Eventis:真的重要的問話,檢察官不會這樣來的,畢竟沒有筆錄這些東西 08/04 16:08
22F:→ Eventis:到時候想出示"筆錄"上的證詞都不知道怎麼生Orz 08/04 16:09
23F:→ ch110125:如果他是打電話來幫被告要求ㄧ些和原案件無關事項 08/04 18:29
24F:→ ch110125:甚至語帶威脅~用起訴來威脅人~這樣也佛心= = 08/04 18:29
25F:→ Eventis:起不起訴本來就是他的權限,至於有關無關,我個人比較相信檢 08/04 18:46
26F:→ Eventis:察官的專業性. 08/04 18:47
27F:→ ch110125:那看來~檢察官是對的~老百姓只能活該死好犯小人= = 08/04 18:59
28F:→ Eventis:用不著這麼酸,刑事訴訟本來就會對生活產生很大的干擾,當然 08/04 19:04
29F:→ Eventis:如果你覺得檢察官到最後天人交戰不安心也不用再打電話來煩 08/04 19:04
30F:→ Eventis:你,直接送到法院讓你跟法官見面再說,比較讓你覺得這才叫" 08/04 19:05
31F:→ ch110125:從傷害衛政可以跟我們聊到離不離婚~我想這檢察官也太健談 08/04 19:05
32F:→ Eventis:人性而溫暖"(疑)的刑事訴訟的話,我想檢察官也許會輕鬆很多 08/04 19:06
33F:→ Eventis:事實這樣一點一點的剝看不出什麼,單純這幾個點串連的話,以 08/04 19:08
34F:→ Eventis:"動機"的尋找來說,就不一定毫無關連. 08/04 19:08
35F:→ ch110125:我想檢察官有他的難處~只是在幾次的偵查庭~原告無法舉證~ 08/04 19:09
36F:→ ch110125:檢察官動用警察系統也查不出任何不利於我們的證據 08/04 19:10
37F:→ ch110125:或許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檢察官的堅持也許也有他得難處 08/04 19:11
38F:→ ch110125:老實說~我還希望它直接起訴~上法庭把事情說的清楚 08/04 19:11
39F:→ ch110125:而不是這樣不清不楚~一直打太極~對我們有正常生活的人來 08/04 19:12
40F:→ ch110125:說~三不五時傳一下~打個電話來關心一下 08/04 19:12
41F:→ ch110125:都匯給小老百姓帶來很多壓力 08/04 19:13
42F:→ ch110125:或許他覺得它是好意~不過某程度上來說~我寧願他公事公辦 08/04 19:14
43F:→ Eventis:既然想上法庭把事情講清楚也可以說啊,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就 08/04 19:17
44F:→ Eventis:算想嗆聲,反正到時這位檢察官也不會坐在審判長的位子上收 08/04 19:18
45F:→ Eventis:拾你.至於他這樣問本來就也是公事公辦的一種方法,真公辦發 08/04 19:18
46F:→ Eventis:張傳票請你去法院談一下,同樣從傷害偽證聊到離不離婚,你還 08/04 19:19
47F:→ Eventis:是一樣會來抱怨的:) 08/04 19:19
48F:→ ch110125:。事實上在偵查庭的時候,我也沒機會說話~ 08/04 19:20
49F:→ ch110125:只要原告一出聲~檢察官就會停止我們說話 08/04 19:21
50F:→ Eventis:何況檢察官要起訴必須要至少形式嵌合,否則理論上法院應該 08/04 19:21
51F:→ ch110125:我ㄧ生清清白白~沒犯過法~難道這就是我們的法界 08/04 19:21
52F:→ Eventis:用161II駁回起訴,因此他還是有義務要把該查的都查清楚:) 08/04 19:22
53F:→ Eventis:你一生有沒有清清白白,我不認識你,我不知道.我想檢察官應 08/04 19:22
54F:→ Eventis:該也不認識你,他也不知道;就算你到法庭上,我想法官還是不 08/04 19:23
55F:→ Eventis:認識你,他還是不知道. 08/04 19:23
56F:→ Eventis:我或許善意的相信你是清白的,但當有另一個人跑來告訴我你 08/04 19:24
57F:→ Eventis:不是,你對他這麼那麼這麼那麼;那麼,我該相信誰? 08/04 19:24
58F:→ ch110125:無罪推定原則~在我還沒被判刑之前我都是清白的 08/04 19:33
59F:→ ch110125:如果有人說我不是清白~納對方或者檢察官應該舉出證 08/04 19:33
60F:→ ch110125:讓我伏首認罪~怎麼會變成檢察官好像在跟我們商量 08/04 19:34
61F:→ ch110125:什麼事情依樣~讓我感覺他像個和事老 08/04 19:34
62F:→ ch110125:其實我今天只有兩個疑問來版上問人 08/04 19:35
63F:→ Eventis:無罪推定是建立在善盡調查義務之後的依據,否則就不需要"有 08/04 19:35
64F:→ ch110125:第一、受原告要求打電話至原告指定處商量事情~這樣是不是 08/04 19:36
65F:→ ch110125:OK 08/04 19:36
66F:→ Eventis:利不利一體注意"的客觀性義務(刑訴2).直接都推定就好了,犯 08/04 19:36
67F:→ Eventis:罪偵查也不用進行了,審判也不用繼續了,職權調查通通放空, 08/04 19:36
68F:→ Eventis:反正都推定嘛:) 08/04 19:36
69F:→ ch110125:如果法律承認這樣也是檢察官的職權所在~那我就要尊重他 08/04 19:37
70F:→ Eventis:你的第一很難說,最簡單的例子比如說253-2........ 08/04 19:38
71F:→ ch110125:她已經經過六個月的證據追查了~同時也有派警察去收集證 08/04 19:38
72F:→ ch110125:據跟了解案情~同ㄧ時間~也有民事庭家暴案駁回的判文 08/04 19:39
73F:→ ch110125:這樣的證據我想足夠做無罪推定原則 08/04 19:41
74F:→ ch110125:當然或許也有某依部分的自由心證~ 08/04 19:41
75F:→ Eventis:有些情況確實在訊息的出現的過程中這三組人會串起來. 08/04 19:41
76F:→ ch110125:那我想是我誤會檢察官的好心了 08/04 19:42
77F:→ Eventis:你想不等於他想,所有的相關的客觀事實合在一起他綜合評價 08/04 19:43
78F:→ Eventis:就未必不是不可能動搖那個推定的. 08/04 19:43
79F:→ ch110125:第二是檢察官基本上到底是基於中立還是偏向原告 08/04 19:43
80F:→ ch110125:串起來沒什麼不好~而是檢察官總是無視這些證據 08/04 19:44
81F:→ ch110125:甚至在我們想要將判決文遞上~還被檢察官駁斥~ 08/04 19:45
82F:→ ch110125:難道民事庭上的法官~都在打混~只有檢察官是青天?? 08/04 19:46
83F:→ Eventis:卷宗他都調得到啊-.-"......... 08/04 19:46
84F:→ ch110125:我想民事的法官的判文書~多少具有參考價值吧 08/04 19:46
85F:→ Eventis:理論上是"有利不利一體注意".......理論上.......... 08/04 19:46
86F:→ Eventis:卷。宗。他。都。調。得。到。啊.........0.0" 08/04 19:47
87F:→ ch110125:我們希望在這個部份提出最自己有利的文件~希望檢察官看 08/04 19:47
88F:→ ch110125:ㄧ看~我們也知道他調的得到~但每次我們提出民事庭的結論 08/04 19:48
89F:→ Eventis:講難聽一點就是他沒有像做公關一樣,雙手捧著遞上的東西收 08/04 19:48
90F:→ Eventis:下來,寫個"悉,謝謝指教"還給你們Orz 08/04 19:48
91F:→ ch110125:檢察官總是ㄧ句那是民事的跟刑事無關 08/04 19:48
92F:→ Eventis:因為其他人員的認事用法的推論不等於他的-.-" 08/04 19:48
93F:→ Eventis:有用的只有推論前的證據,而不是推論後的結果. 08/04 19:49
94F:→ ch110125:我的目的是希望檢察官可以了解一下民事的情況 08/04 19:49
95F:→ Eventis:而且民事的問題在通常在辯論主義適用下,當事人不提出,法院 08/04 19:50
96F:→ ch110125:當然我不諱言~我希望檢察官做出有利於我的結論~ 08/04 19:50
97F:→ Eventis:又沒發動職權調查撿回來的話,那部分就不會成為判斷基礎,雖 08/04 19:50
98F:→ Eventis:然家事事件這部份理論上要職權調查,但是他認為調查未盡要 08/04 19:51
99F:→ ch110125:但我想檢察官不需要大喝駁斥來嚇阻我們吧 08/04 19:51
100F:→ ch110125:她只要靜靜蔣三個字不需要~我想我就嚇的半死了吧 08/04 19:52
101F:→ Eventis:繼續處理也猶未可知,更重要的是當然可能他看過了,而檢察官 08/04 19:52
102F:→ Eventis:並沒有那個跟你交待他幹過什麼事,了解到什麼,他達成了哪些 08/04 19:53
103F:→ Eventis:確信的義務啊0.0" 08/04 19:53
104F:→ ch110125:再這裡我先停一下~先讓我做一件事~就是先謝謝你願意與我 08/04 19:53
105F:→ ch110125:討論~ 08/04 19:53
106F:→ Eventis:所以你覺得很有利的東西,很有可能他看過了,但他覺得因為.. 08/04 19:53
107F:→ Eventis:.所以他沒有很信賴那個結果,當然也有可能是他疏忽,這時你 08/04 19:54
108F:→ Eventis:可以引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4款嗆回去(好吧,不是很建議的態 08/04 19:55
109F:→ ch110125:因為在遇到這事情的時候我總是想要跟檢察官進行辯論~ 08/04 19:55
110F:→ Eventis:度.......Orz.........) 08/04 19:55
111F:→ Eventis:那又何必將精力留待到網路上和網友辯論呢,法典中有你所需 08/04 19:55
112F:→ ch110125:但礙於他是官我是民~她叫我閉嘴我就嚇的不敢講話了= = 08/04 19:55
113F:→ Eventis:的一切武器. 08/04 19:55
114F:→ ch110125:但是你~的分析讓我覺得~檢察官或許真的有我所忽略的考量 08/04 19:56
115F:→ ch110125:~沒給我機會辯論~我會覺得都是對方的錯 08/04 19:56
116F:→ ch110125:但是你從檢察官的角度去看待事情分析~ 08/04 19:57
117F:→ Eventis:但是你有權利指出對你有利的一切事實並請求調查,但是指出 08/04 19:57
118F:→ ch110125:最起碼讓我了解到他有他的難處~而不是我獨斷的認為怎樣就 08/04 19:57
119F:→ ch110125:怎樣 08/04 19:58
120F:→ Eventis:這些時要站穩法典對你的保護所放的根基,至少最不濟也能換 08/04 19:58
121F:→ Eventis:來一句敷衍,"頑劣"一點就把請求和回應逐字記錄於筆錄XD 08/04 19:59
122F:→ Eventis: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請求加註表情/語氣..........Orz........ 08/04 20:00
123F:→ ch110125:哈哈~請問E大你是律師嗎?? 08/04 20:01
124F:→ ch110125:跟你討論~我覺得比花4000一個小時去找律師還要有用= = 08/04 20:01
125F:→ ch110125:那個筆錄是我要求~還是檢察官要求阿?? 08/04 20:05
126F:→ Eventis:具體事件當然還是在現實生活中找個律師來處理更實在啊,起 08/04 20:08
127F:→ Eventis:碼像前面如果檢察官嗆你,就有個人肉盾牌可以當場在旁邊支 08/04 20:09
128F:→ ch110125:因為我總是覺得我準備很多證據檢察官總是不削一顧 08/04 20:09
129F:→ ch110125:所以我會覺得檢察官偏袒原告 08/04 20:09
130F:→ Eventis:援你,然後選擇對你有利的方式幫你出一張嘴來"陳述意見". 08/04 20:10
131F:→ ch110125:檢察官嗆我~我反嗆回去~這樣是更慘吧~ 08/04 20:10
132F:→ Eventis:檢察官本來角色衝突就是最嚴重的,他一方面擔任控訴者,要追 08/04 20:10
133F:→ Eventis:查犯罪事實,但是法律上又要求他要客觀,但說實在的,你如果 08/04 20:11
134F:→ Eventis:心裡對人的信賴有所動搖,難免客觀性義務就遂行的不是那麼 08/04 20:11
135F:→ Eventis:健全,所以真正判斷人有罪無罪的是另一個立於兩造之間的法 08/04 20:12
136F:→ Eventis:官而不是檢察官,所以現實上確實都會給人有一種"有罪推定" 08/04 20:12
137F:→ ch110125:嗯嗯~不過其實檢察官的心理把持有罪推定~這點我還可以接 08/04 20:13
138F:→ Eventis:的錯覺,但其實只是人非完人之下難免會有的一些影響. 08/04 20:13
139F:→ ch110125:受~但是無視大部分對我有利的證據~同時找不出對我不利的 08/04 20:14
140F:→ ch110125:證據~ 08/04 20:14
141F:→ Eventis:XD....當然不是反嗆啊,所以讓律師說話,才能表現得像個安善 08/04 20:15
142F:→ ch110125:此時~能無法給予起訴或者不起訴的結論~我不知道檢察官的 08/04 20:15
143F:→ Eventis:溫和的小綿羊一樣,一臉就寫著"我很無辜,我很無知,我很善良 08/04 20:15
144F:→ ch110125:男處為何? 08/04 20:15
145F:→ Eventis:,你看我像是會犯罪的人嗎?"這種人畜無害的樣子XD 08/04 20:15
146F:→ ch110125:5這點好像有點像再演八點檔= = 08/04 20:16
147F:→ ch110125:我想原告就是這樣演~甚至在庭上下跪~哭的聲淚俱下 08/04 20:17
148F:→ ch110125:ㄧ出庭~就往我們這邊笑了兩笑= = 08/04 20:17
149F:→ Eventis:他找到了你也未必知道啊.....0.0".....你看刑訴33條,閱卷 08/04 20:18
150F:→ ch110125:檢察官才會先入為主要為原告伸張正義 08/04 20:18
151F:→ Eventis:權只有在審判中才有,偵查中資訊是很不透明的,當然這也是有 08/04 20:19
152F:→ Eventis:學者詬病得要死的東西..........Orz 08/04 20:19
153F:→ ch110125:她找到對不我利的證據~它可以開開心心起訴我 08/04 20:19
154F:→ ch110125:大家上法院~進行證據的辯駁 08/04 20:20
155F:→ Eventis:有的找到了告訴你或不告訴你都是策略運用,看是不是心理能 08/04 20:20
156F:→ ch110125:像我遇到這個檢察官這樣~處處維護原告~ 08/04 20:21
157F:→ Eventis:產生壓迫,或是問出可以與證據矛盾的陳述. 08/04 20:21
158F:→ Eventis:找到可能對你不利,不代表就有充分支持起訴的基礎啊. 08/04 20:21
159F:→ Eventis:待證事實是一面牆,證據就像一塊磚(剽竊自熊熊XD).... 08/04 20:22
160F:→ Eventis:可能只找到一塊或幾塊,只夠鋪上半面甚或三分之一面,起訴了 08/04 20:23
161F:→ ch110125:嗯嗯~我之前還猜想~檢察官也知道起訴後對原告也是不太有 08/04 20:23
162F:→ Eventis:可能也未必能定罪(因為門檻更高),這都是會考慮的原因. 08/04 20:23
163F:→ ch110125:利~ 08/04 20:23
164F:→ Eventis:但是事實如何,也不可能打電話去問檢察官啊(哈囉,X檢,你那 08/04 20:24
165F:→ Eventis:個案子拖那~~~~~~麼久還不結,人家被你弄得一天到晚小心肝 08/04 20:25
166F:→ ch110125:也對啦~說真的~我沒有犯罪就是沒有~我不怕檢察官怎樣對我 08/04 20:25
167F:→ Eventis:兒七上八下,心裡撲通撲通,晚上都不得好眠呢.到底情況怎麼 08/04 20:25
168F:→ ch110125:指示檢察官遲遲不結案~就代表~我始終有個牽掛~ 08/04 20:26
169F:→ Eventis:樣,跟。人。家。透。露。一。點。嘛。啾~咪~......) 08/04 20:26
170F:→ ch110125:我想如果能這樣有多好~難道沒有任何法令規範~檢察官的 08/04 20:28
171F:→ ch110125:偵查期限嗎?? 08/04 20:28
172F:→ ch110125:畢竟我想要的祇是一個結果~對我有利或者不利~我都接受 08/04 20:28
173F:→ Eventis:畢竟爭執的是有無嘛,碰到不起訴這個實質確定力很恐怖的東 08/04 20:29
174F:→ Eventis:西(你看,之後你的清白就有檢察官背書了耶,沒有新事實新證 08/04 20:30
175F:→ ch110125:你的意思是說~ㄧ般檢察官都不會願意進行起訴或不起訴 08/04 20:30
176F:→ Eventis:據,舊的依據或證詞都沒有不實的狀況下,以後沒人能拿那件事 08/04 20:30
177F:→ Eventis:再來煩你,一勞永逸......) 08/04 20:31
178F:→ ch110125:原因是他也不想幫你背書~同樣的不起訴~也不希望為原告背 08/04 20:31
179F:→ ch110125:書 08/04 20:31
180F:→ ch110125:那這樣檢察官的威力也太大了~他對於案件的判斷和偵察沒 08/04 20:32
181F:→ Eventis:一般都是比較願意起訴,然後很不願意不起訴@@a......(逃) 08/04 20:32
182F:→ ch110125:間限制~ 08/04 20:32
183F:→ Eventis:因為起訴以後就是法院的事,但是不起訴就要掛保證啊,所以才 08/04 20:33
184F:→ ch110125:所以一般檢察官對於被告都是有罪推定 08/04 20:33
185F:→ ch110125:對原告是無罪推定~也就是說~檢察官的目的 08/04 20:34
186F:→ ch110125:在於對嫌疑犯罪者的追查和偵辦 08/04 20:35
187F:→ ch110125:如果準此推斷該檢察官心理~那我所遭遇到的所有事 08/04 20:35
188F:→ ch110125:幾乎都可以合理推論原因了 08/04 20:35
189F:→ Eventis:也是有人去想刑訴260條這麼偉大的威力有沒有必要@@a 08/04 20:36
190F:→ Eventis:所以刑事訴訟法慢慢就有對檢察官的起訴裁量權作出檢討,比 08/04 20:36
191F:→ Eventis:如說再議制度與交付審判(應起訴而未起訴),起訴審查(不應起 08/04 20:37
192F:→ Eventis:訴而起訴),不過當然後者比較少見,畢竟為了院檢之間的河蟹, 08/04 20:37
193F:→ Eventis:反正沒這回事法院就自己判無罪下去就好了,請不要再推回去 08/04 20:38
194F:→ Eventis:製造對方的負擔(謎樣的OS).........XD 08/04 20:38
195F:→ Eventis:所以有時也可以適時的提點那個客觀性義務,不過那個有罪推 08/04 20:39
196F:→ Eventis:定的現象在現實中實在是非常難避免,只是躲在客觀性義務這 08/04 20:43
197F:→ Eventis:塊遮羞布下,大家都不太好意思去捅穿罷了. 08/04 20:43
198F:→ ch110125: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檢察官起訴~後來判無罪 08/04 20:44
199F:→ ch110125:那檢察官會受到處罰嗎?? 08/04 20:45
200F:→ Eventis:有一部真實案件翻拍的電影"無盡的控訴",裡面一部分的情節 08/04 20:45
201F:→ Eventis:就反應了這種現象. 08/04 20:46
202F:→ ch110125:所以在過往經驗與現實的壓力下~檢察官寧願拖到 08/04 20:48
203F:→ ch110125:兩造放棄告訴 08/04 20:49
204F:→ ch110125:因為檢察官一直告訴我們不要與他人計較~甚至要我們給錢 08/04 20:49
205F:→ ch110125:了事 08/04 20:49
206F:→ Eventis:濫權追訴(刑125I(3))的要件很嚴格,甚至就文字還比枉法裁判 08/04 20:49
207F:→ Eventis:多了一個明知,這個都是喊喊很爽,但是如果嚴苛的對待,以後 08/04 20:51
208F:推 JackeyChen:如果你認為該檢座私下打電話的行為有違他的公正性,請 08/04 20:51
209F:→ Eventis:檢察官做事很保守不積極,換成另一種"放任罪犯逍遙"的聲音 08/04 20:52
210F:→ JackeyChen:向該檢察署政風室反應該檢座違反檢察官守則第2條 08/04 20:52
211F:→ Eventis:恐怕更恐怖.不過說到這個都會想到黑白書在這裡也是無盡的 08/04 20:53
212F:→ ch110125:曾經向該地區檢察總長反應~但無下文= = 08/04 20:53
213F:→ Eventis:控訴(...白色恐怖Orz.....) 08/04 20:53
214F:→ Eventis:那條很難處理吧,有沒有幾乎是存乎一心的判斷,何況個案介入 08/04 20:55
215F:→ ch110125:也就是按照E大的說法~老百姓根本不可能對檢察官 08/04 20:55
216F:→ ch110125:進行所謂濫權控訴 08/04 20:56
217F:→ ch110125:向上級反映這點我做過了~通常是石沉大海~ 08/04 20:56
218F:→ ch110125:我想除非是有背景的人~或者嚴重到上蘋果~否則應該都沒人 08/04 20:57
219F:→ ch110125:會理 08/04 20:57
220F:→ Eventis:太深不就有更危險的內部行政去干擾(or嚴重一點叫指揮/操縱 08/04 20:57
221F:→ Eventis:,雖然正經說是檢察一體......)辦案的問題0.0? 08/04 20:58
222F:→ ch110125:所以我的反應無法有回應是因為害怕內部去干擾嗎?? 08/04 21:00
223F:→ Eventis:應該不是,那個我只是在回J大XD 08/04 21:00
224F:→ Eventis:那個有多不容易論立就請google:馬英九 侯寬仁 濫權. 08/04 21:02
225F:→ ch110125:喔~不好意思~我會錯意 08/04 21:02
226F:推 JackeyChen:是很難處理沒錯阿,但有反應多少有效。假設這通電話真 08/04 21:04
227F:→ JackeyChen:的有失辦案的準則,那位檢座的上頭會多少叮一下 08/04 21:05
228F:→ ch110125:不是這通~是在短短時間來兩通~這點才讓我覺得... 08/04 21:05
229F:→ JackeyChen:就好比前一陣子基隆地院某法官也是被爆打電話給當事人 08/04 21:06
230F:→ ch110125:所以是有類似的情況嗎?= = 08/04 21:06
231F:→ JackeyChen:雖然我很熟知該法官個性,不至於亂搞,但基隆地院內部 08/04 21:07
232F:→ JackeyChen:還是開了會,該法官自此也知所進退了(報紙講的) 08/04 21:07
233F:→ ch110125:他也沒惡意~只是後來他有透漏原告在他那邊 08/04 21:07
234F:→ Eventis:"知所進退"不是一般就檯面文章嗎@@?.........(謎) 08/04 21:08
235F:→ ch110125:當然我也是合理推論~是原告要求~才有這兩通電話 08/04 21:08
236F:→ Eventis:不過法官審判外接觸個別當事人比檢察官還更不妥當吧0.0" 08/04 21:11
237F:→ ch110125:因為還是檢察官多了一份隱形主觀吧 08/04 21:12
238F:→ Eventis:畢竟偵查沒有嚴格的程式要求,但審判很多都是法條寫死的啊. 08/04 21:14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iOS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