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Hero (Mar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訂金、消保的問題 拜託了!!
時間Tue Jul 27 20:54:28 2010
事情是這樣的...想請問大家哪邊有法律責任以及訂金的問題
我們是一群大學生,大約20人左右,原本說好要一起去畢業旅行,
而我找了我的朋友介紹一位導遊,也先說好了一個人是9000元的國內行程,
然後訂金是5000元,大家也就都同意了,但是沒有任何書面合約,
而我們則在7月15號前將訂金5000元匯至那位導遊指定的帳戶,
行程是8月2號-8月8號,結果在昨天!! 我們接到電話!!
對方說『由於我們匯款的人太少(很多人都嘴巴說會去卻沒有匯訂金)
只有8個人,所以9000元漲價成13000元,而且房間跟保險都訂下去了
如果你們不去,那一定要找個人來頂替那個位置,否則5000元訂金也不退還!!
然後在出發那天,要把剩餘的8000元補清。』
事情大概是這個樣子!!
我想請問一下這件事情幾個不合理的地方:
1.9000元漲成13000元,在出發前幾天才講,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2.如果該名導遊僅是以個人名義處理我們的旅行,那是否與消費者保護法有關?
3.如果該名導遊僅是以個人名義處理,那訂金是否其實是無效的? 我們可以要求退還?
4.這件事情,這名導遊有沒有涉嫌詐欺?
5.在法律程序上,要告民事還是刑事??
6.常識上...這名導遊說"保險"已經訂好,那怎麼還要我們不能去的,找人頂替??
7.常識上...飯店下訂為什麼要訂金?? 才8個人!!
拜託大家幫忙了...
原本超期待的畢業旅行,結果毀在笑面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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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66.195
※ 編輯: MarkHero 來自: 114.43.66.195 (07/27 20:56)
1F:→ yuusnow:我覺得你們的問題很大......首先9000元是20個人的報價 07/27 21:33
2F:→ yuusnow:這不難理解,而你們跟他說20個但實際上卻只有8人匯訂金 07/27 21:34
3F:→ yuusnow:你覺得你們沒問題嗎? 這金額不算小,你們都沒有掌握流程? 07/27 21:35
4F:→ yuusnow:3.就算以個人名義處理訂金還是有效阿 07/27 21:36
5F:→ yuusnow:4.請問詐欺在? 如果他收了你們的錢但沒有訂房付保險 07/27 21:37
6F:→ yuusnow:這就可能是詐欺,但如果他有處理,是你們一開始的人數與 07/27 21:38
7F:→ yuusnow:真正成行的人數差異過大,導致費用增加,何來詐欺? 07/27 21:39
8F:→ yuusnow:7.常識上 不管幾個人,訂飯店付訂金非常正常好嗎 = = 07/27 21:40
9F:推 depravity:6.保險才幾百塊換人就再保一次本來的跟沒去的要錢就好 07/27 23:47
10F:→ depravity:5.民事 不過是對方告妳們債務不履行不是妳們告對方 07/27 23:47
11F:→ hunder:原PO問題比較大~~畢竟當初是說20人的並不是8人= = 07/28 00:03
12F:→ MarkHero:可是他如果早一點告訴我門 我們還是可以支付 07/28 00:35
13F:→ MarkHero:出遊前兩天才說 哪有多出= = 07/28 00:35
14F:推 depravity:這簡單 叫那12人負責 07/28 00:40
15F:推 Erosin:原PO一行人未於約定期限內繳交訂金,這有給付遲延的問題, 07/28 03:16
16F:→ Erosin:旅遊業者可以請求遲延所生損賠,或於催告無效後解除契約; 07/28 03:16
17F:→ Erosin:但這也不代表可以將當初的要約承諾轉換成新的契約呈現吧 07/28 03:17
18F:推 ChrisBear:所有問題的前提要先判定該個人導遊係否為消保法上之企業 07/28 13:56
19F:→ ChrisBear:經營者 如果有才有消保法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範本拘束 07/28 13:56
20F:→ ChrisBear:否則就要回歸民法委任契約處理 07/28 13:57
21F:→ ChrisBear:光是訂金部分再民事普通法上你們就無法向該導遊要回 07/28 13:57
22F:→ ChrisBear:因為是可歸則於你們的事由導致契約陷入不能或遲延 07/28 13:58
23F:→ ChrisBear:前者情形依法訂金可沒收 後者你們必須要加價 07/28 13:58
24F:→ ChrisBear:6&7的問題顯然是你們常識有誤 飯店預定按照交易習慣上 07/28 13:59
25F:→ ChrisBear:通常應先支付訂金 而該筆金錢應該就是導遊先墊 07/28 14:00
26F:→ ChrisBear:如果因為你們無法契約成行 飯店會沒收訂金 導遊可向你們 07/28 14:00
27F:→ ChrisBear:求償 而就預收訂金中做賠償支付 07/28 14:01
28F:→ ChrisBear:4.這點沒有詐欺 且這屬民事糾紛 07/28 14:01
29F:→ ChrisBear:今天有賠償義務的是你們不是導遊 07/28 14:02
30F:推 xysati:我有疑問 。_。/ 今天原PO一行人要求報價的是20人的團費 07/28 17:07
31F:→ xysati:但只有8個人支付訂金,但導遊難道就因此而有更改契約內容的 07/28 17:08
32F:→ xysati:權利? 07/28 17:09
33F:→ Eventis:契約的變更需另成立契約,今天他要約了,原po不一定要同意, 07/28 17:56
34F:→ Eventis:但原po不同意,結果就是這個類似於和解的契約轉換不成立,那 07/28 17:57
35F:→ Eventis:就只好乖乖的照債務不履行來走,只是差在旅行社的程序負擔, 07/28 17:58
36F:→ Eventis:他想要再追更多就得訴訟舉證囉哩叭唆一大堆,但是如果雙方 07/28 17:59
37F:→ Eventis:合意變更契約,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 07/28 17:59
38F:→ MarkHero:事情已經解決了!! 導遊那邊同意降價!! 感謝大家!! 07/29 11:09
39F:推 xysati:喔喔喔喔...謝謝E大唷 ^^ 你真是我的神 <(_ _)> 07/2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