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LAW
標題[討論] 此次蘋果疑似竄改訂單事件
時間Mon Jul 26 09:14:40 2010
這一陣子蘋果也因為標錯價的事件在新聞上引起爭議,事情的大概是蘋果在網路
交易時因商品價格錯標導致網友大量下單,在部分已付款的網友所收到的確認信中,
商品所顯示的價格和之後蘋果所寄的訂購確認單上標示的價格並不相同,網友在線上
付款的金額乃錯標的金額,而蘋果的確認信中卻更正為正常的售價,導致網友群情激
憤,揚言要對蘋果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但本案中蘋果的行為是否構成偽造文書,某
位消基會的律師出面說尚不構成刑事責任,想以此部份為爭點跟大家討論。
本案中網路交易的訂單屬刑法準文書所稱之電磁紀錄,係偽造文書罪所保護的範
圍,又我國刑法所稱之偽造文書僅指無形的偽造而言,有形的偽造不該當本罪。
想請問有權製作之人竄改自己所製作之文書,除該當業務上登載不實之外,並無
偽造文書之問題,但是如果是雙方合議成立的契約ex租賃契約,房東如果擅自修改契
約的內容是否構成偽造文書,可以說契約的成立係由雙方的合意所為,該契約之製作
權須雙方共同行使,由房東單方面的修改已成立之契約,乃屬無權製作而有偽造文書
罪的成立嗎?同理,若上述推論正確,如果蘋果修改者係當初合意成立之契約才會有
偽造文書的該當,若是另外出具的訂購單上不實,則不生偽造文書的問題,但會有業
務登載不實的成立!?
還是契約當事人的任一方變更契約根本不會有偽造文書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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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3.45
1F:→ phantomli:「訂購確認單」屬出賣人「有權製作」的文書,要與契約不 07/26 09:28
2F:→ phantomli:同。就算內容依據雙方合意之契約而來,但仍非契約之屬。 07/26 09:32
3F:推 Erosin:如果竄改的是當初合意的契約內容,涉及的應該是變造私文書 07/26 13:24
4F:→ Erosin:對於自己所製作之文書,經提交相對人或參與法律交往後,製 07/26 13:27
5F:→ Erosin:作人即失去變更之權限,如仍然加以更改,則有構成變造文書 07/26 13:28
6F:推 Erosin:之嫌 07/26 13:31
7F:推 CrazyMarc:我覺得有問題的是信用卡付款授權的部分,買家授權的金額 07/26 13:45
8F:→ CrazyMarc:和實際付款金額不一致時,這個授權遭竄改就有問題了... 07/26 13:46
9F:→ Eventis:也有可能根本不涉及人的行為,因為系統設計的不良,每一個數 07/26 13:49
10F:→ Eventis:字不一定都參照到同一個數據,以致於顯示的是數值A,但系統 07/26 13:50
11F:→ Eventis:生成表單時參照的是另一個單價B,這種Bug並不是不會發生. 07/26 13:51
12F:→ Eventis:特別是這種確認單大多是由電子商務的伺服器端自動畫依預定 07/26 13:53
13F:→ Eventis:的程式生成,這種工程師出包導致程式有bug的情形,應該叫*過 07/26 13:54
14F:→ Eventis:失*「致」變造私文書,還是叫*過失*「致」詐欺,還是....Orz 07/26 13:55
15F:→ Eventis:(一整個大誤XD) 07/26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