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ky (期貨報價請mail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強制執行債權人分配
時間Sun Jul 25 11:18:07 2010
我為了清償票款,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土地
結果出來跟我當初再請領土地謄本上的資料不合
發現本來普通抵押權的設定人甲(我是抵押設定人乙),
在謄本上顯示借款日期為97年,清償日期為100年,利息無,遲延利息無,違約金無。
結果甲參與分配時,分配表上甲卻有違約金以及利息
(分配表上標示借款期間變成96~99年),這樣導致我有部分未受償債權!
請問這樣的情況是合理的嗎??是否是地政那邊出問題??
我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請有經驗的大大指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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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78.47
1F:推 Augusta:有錯漏難免,若覺不合理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分配表異議之訴 07/2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