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1983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買賣問題
時間Sat Jul 24 08:22:11 2010
某料廠商 他比我司原本供應商貴100
他們業務為拉攏我司購買
說在重量方面可以幫我門秤輕一些
而且他們常常送錯 我們也收 只是塗改減少重量補償
於是過了一年 因為他們公司沒制度
上至經理 下至會計物料都默認這件事
只是他們老闆發現重量不對 少很多 覺得賺的不夠多
說要向我門用原重量索賠(用數學公式估算)
但是一年內 我們也是根據他們的請款紀錄來付款
一毛都沒有少 之中有塗改重量 但他們沒跟我司反應
要求修正
所以生意繼續做下去
如果要按照原價原重量賣我門
那我門一年前根本沒必要跟他們做生意了
請問他們老闆有這權利告我門嗎
或者塗改 他門沒反應 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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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4.80
※ 編輯: yu1983 來自: 59.116.14.80 (07/24 08:36)
1F:推 hoboks:個人覺得沒有 代理人使用人的過失=老闆的過失 叫他找業務要 07/24 09:12
2F:→ yu1983:那請問他們公司很多人都也沒反應 默認都沒罪嗎 07/24 09:48
3F:→ yu1983:責任可以全推業務嗎 畢竟這不是業務一個人可以操控的 07/24 09:49
※ 編輯: yu1983 來自: 59.116.14.80 (07/24 10:12)
4F:推 hoboks:這就是他們公司內部的責任分配了 07/2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