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1983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买卖问题
时间Sat Jul 24 08:22:11 2010
某料厂商 他比我司原本供应商贵100
他们业务为拉拢我司购买
说在重量方面可以帮我门秤轻一些
而且他们常常送错 我们也收 只是涂改减少重量补偿
於是过了一年 因为他们公司没制度
上至经理 下至会计物料都默认这件事
只是他们老板发现重量不对 少很多 觉得赚的不够多
说要向我门用原重量索赔(用数学公式估算)
但是一年内 我们也是根据他们的请款纪录来付款
一毛都没有少 之中有涂改重量 但他们没跟我司反应
要求修正
所以生意继续做下去
如果要按照原价原重量卖我门
那我门一年前根本没必要跟他们做生意了
请问他们老板有这权利告我门吗
或者涂改 他门没反应 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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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4.80
※ 编辑: yu1983 来自: 59.116.14.80 (07/24 08:36)
1F:推 hoboks:个人觉得没有 代理人使用人的过失=老板的过失 叫他找业务要 07/24 09:12
2F:→ yu1983:那请问他们公司很多人都也没反应 默认都没罪吗 07/24 09:48
3F:→ yu1983:责任可以全推业务吗 毕竟这不是业务一个人可以操控的 07/24 09:49
※ 编辑: yu1983 来自: 59.116.14.80 (07/24 10:12)
4F:推 hoboks:这就是他们公司内部的责任分配了 07/2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