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12540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自己的照片是否有所有權?
時間Wed Jul 21 13:49:39 2010
各位好
若問問題有不當的地方請包含
之前因為路面不平摔車所以進入協商階段
對方 似乎是法制局秘書or顧問 陪同包商及水工處而來協商
由於交通大隊的照片是黑白的 我們自己有照一些當場的照片
法制局秘書要求我們給他電子檔
想請問這些照片(有的有我本人入鏡)是否可以安心給他?
請問他大概是會用在哪需要電子檔? 我是否可以拒絕
如果他用在別處 我有沒有這些照片的所有權?
另外想請問
對方要求我們一定要有收據
但我查到民事賠償的敘述寫到
"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賠償費用"
內有一句
"此等損害並不以實際已支出者為限,被害人將來必須支出之費用,亦得請求肇事者預先
賠償"
但法制局秘書手邊翻著六法全書邊說沒聽說這個增加生活所需的賠償
很多問題麻煩大家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47.55
※ 編輯: zxc12540 來自: 114.38.247.55 (07/21 14:52)
1F:推 vampirex:請他慢慢地翻到民法第193條第1項後段 07/21 15:11
2F:→ legist: "慢慢地" @.@ 07/22 01:50
3F:→ carthur:這樣他就會晃然大悟啦! 07/26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