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ze (一期一會)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醫學倫理案例的法律問題
時間Wed Jul 21 00:57:51 2010
1F:→ phantomli:重點是對結果的發生有無「意欲」其發生的意思。這跟滿意07/20 12:09
2F:→ phantomli:應該有一些差距,是不一樣的。07/20 12:09
3F:→ phantomli:不確定故意要「預見」結果且「意欲」並「容任」其發生。07/20 12:11
嗯...「預見」結果,而「確信其不發生」,是過失
「預見」結果,不能「確信其不發生」,且「容任」其發生但「不意欲」其發生
因為「不意欲」所以不是故意;因為不能「確信其不發生」所以不是過失?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嗯...如果這樣子呢?
: 今有一毒藥,有特效解毒劑。
: 中毒者因體質不同,有半數需使用1錠解毒劑,另外半數則需2錠。
: 不解毒或服用劑量不足則死路一條。
今發生集體中毒,有10人中毒。某醫院急診備有5錠解毒劑。
甲中毒後前往急診就診,其餘中毒者尚未抵達。
甲需2錠解毒劑方能解毒。急診醫師乙出於'救治最多人'的心理,拒不給予甲解毒
劑,聽任甲死亡。後來,其餘中毒者途中發生車禍而死,未能到達急診。
乙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感覺好像應該要有責任才對...?)
若其餘中毒者平安抵達並真的救回5人,狀況有差別嗎?
(感覺好像是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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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0.248
4F:→ CrazyMarc:『行為時』有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義務衝突 07/21 00:59
5F:→ daze:但是其餘中毒者尚未到達急診,急診醫師對他們沒有義務啊? 07/21 01:13
6F:推 CrazyMarc:乙憑什麼判斷出於'救治最多人'的心理,就用該狀況給乙安 07/21 01:37
7F:→ CrazyMarc:上救治義務,總不會有醫師憑空算到自己醫院藥不夠,而病 07/21 01:38
8F:→ CrazyMarc:患又只有自己醫院能救吧? 07/21 01:38
9F:→ daze:僅僅知悉'只有自己醫院能救'不會帶來義務。 07/21 01:51
10F:→ daze:僅僅知悉'中毒者的存在'也不會帶來義務。 07/21 01:51
11F:→ daze:同時知悉'只有自己醫院能救'跟'中毒者的存在'會帶來義務嗎? 07/21 01:52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40.248 (07/21 01:54)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40.248 (07/21 01:54)
12F:→ daze:林東茂說"醫師的保證人地位來自'自願承擔保護義務',這個義務 07/21 01:58
13F:→ daze:的關鍵是契約。" 07/21 01:59
14F:推 CrazyMarc:所以他不是很早就『自願承擔保護義務』??? 07/21 02:03
15F:→ daze:那契約另一方的同意是推定同意嘍? 07/21 02:08
16F:→ Eventis:話說對於醫師的保證人地位,我一直因為強制締約義務而感到 07/21 02:08
17F:→ Eventis:錯亂.............Orz 07/21 02:08
18F:→ CrazyMarc:因為錯亂,有操作的空間啊 XDD 07/21 02:09
19F:→ CrazyMarc:像此例,推定其他病患在只有這家醫院能救的情況下,必同 07/21 02:10
20F:→ CrazyMarc:意由此醫院施救,這樣的推定不失其合理性 XDD 07/21 02:10
21F:→ Eventis:但是強制締約人沒進門都沒有這項義務(所以也有打趣說碰到 07/21 02:12
22F:→ Eventis:痛苦的pt.明哲保身的方法就是搶先把鐵門拉上Orz) 07/21 02:12
23F:→ mcid:這種情況可不可以打電話給司法官或XX官 請他馬上裁量如何處理 07/22 09:20
24F:→ mcid:如果連他都不知道 那這就不是法律問題了吧 07/22 09:20
25F:→ mcid:又後來真發生糾紛 鬧上法院 司法官能判也很詭異... 07/22 09:21
26F:→ mcid:我覺得醫師真的太負責了 常把一些五四三的往自己身上攬 07/22 09:23
27F:→ mcid:照顧生命久了 的確會產生錯亂 07/22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