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wei (魚尾)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屋所有權與買賣問題
時間Thu Jul 15 18:15:47 2010
這個問題有點長,
但是真的非常需要幫助與解答,拜託各位了Orz
==============先前情況===============
三層透天厝與土地所有權為我們跟A各半,
透天厝店面十年來都是我們在經營,
因為A欠債(約莫90萬),自認無償還債務能力,
決定把1/2的所有權販售給我們,
口頭談妥以180萬成交(行情大約130~150萬)
我們先匯30萬元給A,但是A反悔並且不告知我們就匯回款項,
片面要求代書停止所有的動作。
因為A認為180過於便宜,把3個房間租出去還比較划算。
================================
但是爭議點出現了,
10年前A在辦理遺產分割的時候,
擅自利用我們的印章去辦理分割協議書,
我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
協議書上寫A持有較有價值的店面以及衛浴設備部分,
所以A憑著這點一直想辦法要我們付出更多代價,
吃定我們一定需要店面經營維生,
高出行情的180萬A還覺得太低,
是因為A希望還完欠債,剩下的錢可以養老,
========================================
本金多到可以賺收利息,不然就強迫分割讓A收租金賺錢。
========================================
(這兩句是他親口跟我說,不是我主觀判斷)
A開三個選擇給我們:
1.以A滿意的價格買斷(就是要比180萬高)
2.強迫分割,反正A有分割協議書有利部分,
分割後我們可以繼續經營,但是我們得付A店面租金每月5000。
3.A想把他持有的三個房間出租給陌生人,我們家變成公寓
出租所得全歸A,我們得跟來路不明的人共用一個家。
===================================================
A口口聲聲說只是處理他的財產,不會影響我們
但是各種手法擺明就是吃定我們要買他的帳,
儘管十年來的水電開銷各種稅金都是我們支付,
甚至分割協議書內A持有的部分我們也貢獻數十萬的裝潢費用,
A還反過來說這十年沒跟我們收店面租金就不錯了~!!!
A:「我就是欠債 我就是不會賺錢 怎麼樣」
我實在是非常厭惡A的所作所為
希望有什麼方法可以破解讓他這麼囂張的協議書(偽造文書?)
又或者我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保障我們的權益?
真的非常希望有解決的辦法,拜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52.27
1F:→ yuusnow:就告偽造文書阿,用你們的印章你們卻不知情就是偽造文書 07/15 18:26
2F:→ yuusnow:給他選 要嘛180萬 要嘛告他偽造文書 2選1 07/15 18:26
3F:→ fishwei:我們現在才知道 但是過十年了也無妨嗎? 07/15 18:27
4F:→ fishwei:他當時跟我要印章 只說要辦遺產分割 根本沒提到協議書 07/15 19:20
5F:→ fishwei:然後他剛剛又放風聲說270萬才要賣= = 07/15 20:07
6F:推 OceanFly:偽造文書會有問題。 07/16 00:08
※ 編輯: fishwei 來自: 112.105.252.27 (07/1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