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yo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租契約 怪房東
時間Wed Jul 14 11:18:32 2010
原本一般制式合約上封面寫A房「98年8月25日至99年8月31日」
後來簽新約的時候就在舊的合約上 「」旁邊寫 99/8/31改續租C房至100年8/31日 某某某
這樣的話下一個約期具有法律效應嗎?
因為一些關係預計8/31要搬離 並沒有要續約了,不知是否違約?
PS.房東都說約上面寫著4500,但是我們僅以口頭約定4000,我也都只繳給他4000
,結果我的約到八月底,他卻將A房七八月承租給別人,請我要搬到C房去,
後來講一講又簽了下個年度C房新約,我們都只有口頭講好,可是我現在看一看覺得很怪,合約很明顯是在保護他,
是我傻傻的不明瞭狀況就簽,現在覺得不妥,可以說下一期沒有合乎法律效應嗎?
不然我就要被吃得死死了!!!請大家幫幫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180.204
※ 編輯: juyo 來自: 140.121.180.204 (07/14 11:25)
1F:→ phantomli:房東違約之時,你有解約權。後來同意變更租約內容,該租 07/14 11:28
2F:→ phantomli:對立約當事人有拘束力。口頭約定租金之變更(降為4000) 07/14 11:29
3F:→ phantomli:亦有效力,惟舉證困難。現要解約只能透過協商合意終止。 07/14 11:30
4F:→ phantomli:以上,供參考。祝 處理順利~ 07/14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