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elin0627 (微笑希望.希望微笑)
看板LAW
標題[轉錄][問題] 有關車禍問題
時間Tue Jul 13 18:31:50 2010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1CF3uNQM ]
作者: kwelin0627 (微笑希望.希望微笑) 看板: car
標題: [問題] 有關車禍問題
時間: Tue Jul 13 18:21:09 2010
上個月被一台高速行駛的BMW撞到
因為他速度很快撞到我後他往前滑行
後來警察來就問我們有沒有移動過現場
我就呆呆的先回答有.後來警察就說那就把車開到旁邊
後來對方也知道是他高速沒注意到我所以撞到
想要和解.警方也看到他的煞車痕很明顯
所以有跟他說和解比較簡單
後來我們就簽了一個息事表
他的部分有備註
"第一當事者會負責第二當事者的車至恢復原狀.本車自負"
我的部分則是"第二當事者願意和解,不需警方成案處理"
至於現場圖部分我沒有多看警方當初寫什麼
現在就有個問題.....
因為警方那邊的現場圖跟說明很簡單
只有畫出兩車碰撞的位子跟簡單的說明
並沒有把當初高速行駛跟煞車痕都寫進去
所以導致他的保險公司現在認為責任是各半
我也得賠償他維修車子的錢
雖然車主已經決定要自己賠我錢
但是保險公司說會跟我要他車損的部分
想請問有沒有有經驗的鄉民.這樣的情況下到底哪一份文件的法律正當性比較高?
他們根據的是現場圖去劃分責任
但是我們和解書上都有寫清楚和解條件
那這樣我要理保險公司跟我說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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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hantomli:以原肇事者所擁有之求償權為限。 07/13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