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 引述《phantomli ( 御風)》之銘言: 原文部份恕刪 : 二、檢察署:若曾經不起訴處分,得就傷害致死之事實再行起訴。 : 法律問題:傷害案件,經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一項職權處分不起訴 : 確定,嗣被害人因傷死亡,檢察官可依同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以發見 : 新事實新證據,而就傷害致死之事實再行起訴? : 討論意見:甲說: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之「發見新事實或新證據」,比之 : 同法再審編所稱「發見確定之新證據」,其條件本較寬泛,故「不 : 起訴處分確定後,因傳訊證人發見新證據者,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三 : 九條 (現行法第二六○條) 第一款規定,與同法第四一三條 (現行 : 法第四二○條) 第一項第六款所謂確實之新證據,其情形不同。」 : (司法院二十六號院字第一六四一號解釋)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 : 者,被告既於另一傷害案內自白,此項自白,自可認為前經不起訴 : 之殺人案件之新證據,再行起訴,原為法之所許。」 (最高法院二 : 十七年上字第七三四號判例) ,「處分不起訴確定在案,再向警察 : 分局告訴,被告亦在該分局自白不虛,則被告之自白即係第一次告 : 訴案之新證據,檢察官據以再行起訴,自非違反規定」 (最高法院 : 二十九年上字第一三○八號判例) 。據上解釋判例以觀,刑事訴訟 : 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所稱之「新事實或新證據」,並不以在不起 : 訴處分確定前即已存在而於當時未經發見者為限,縱其「新事實或 : 新證據」係發生於不起訴處分確定之後,既經發見,檢察官仍得依 : 據上開條文規定再行起訴。本題情形,傷害與傷害致死,固係實質 : 上之一罪,為同一案件,且其致死之事實係發生於原不起訴處分確 : 定之後,惟依上開說明,檢察官仍得以發見新事實新證據為由,再 : 行起訴。 : 乙說:最高法院六十五年度第七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計程車司機甲 : 過失撞傷乙,經告訴提起公訴,判處傷害罪刑確定後,乙因該傷死 : 亡,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二條第二款聲請再審。按刑事 : 訴訟法再審編所稱發見確實新證據,係指當時已經存在而發見在後 : 或審判時未經注意之證據,且能證明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錯 : 誤者而言,與認定事實後,因以論罪處刑所應依據之法律無涉 (參 : 照三十五年特抗字第二十一號判例) 。本題甲以傷害判處罪刑確定 : 前,既無乙死亡之事實,其證據當不存在,即非審判時未經注意之 : 證據。質言之,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並無錯誤,自不得因事後發生 : 之事實,聲請再審」。據此決議以觀,刑事訴訟法再審編所稱「發 : 見確實之新證據」,其「新證據」須係原判決確定前即已存在而於 : 當時未經注意者為限,而不得因判決確定後新發生之事實,聲請再 : 審。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所稱「發見新事實或新證據 : 」,與上開再審編所稱「發見確實之新證據」,其基本用語無殊, : 自不容為相異之解釋。是檢察官就已經不起訴處分確定之同一案件 : ,得據以再行起訴之「新事實或新證據」,亦應以不起訴處分確定 : 前即已存在而於當時未經發見者為限,其發生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 : 之「新事揭或新證據」,自不得據為再行起訴之原因。從而,本題 :         情形,檢察官不得就傷害致死之事實再行起訴。 : 初步結論:據採甲說。 : 審查意見:採甲說。 : 座談會研討結果:照審查意見通過,採甲說。 : 法務部檢察司研究意見: : 同意座談會研討結論,以甲說為當 (前司法行政部研究室台 (五八) 研發 : 字第○五七號函復台高檢參照) 。 : 檢察署之意見,實務判決有無支持尚無時間去蒐尋。惟探其見解,似乎仍只是 : 在與最高法院六十五年度第七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範圍作區隔,而分別其效 : 果,於本件原作者所提困境似無太大幫助。惟仍原文照錄,做野人獻曝之舉, : 但希各位先進、道長能從中得到些許助益。 再審的新證據部份實務上的見解非常的明確 必須限於裁判確定之前所存在之證據,即便是文書必須與再審前所存之事實或證據有關 至於不起訴處分的實質確定力排除的部份,即刑訴260所稱之新證據或新事實部分 首先先照錄260條文如下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 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 二、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 審原因之情形者。 雖然檢察署意見認為260所用的用語"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比起再審篇的來得鬆 個人也認為如果要與再審篇採一樣的標準者,就像第二款一樣的立法例即可 不過檢察署意見中的甲說舉的最高法院的判例,真的是舉得有夠爛.... 完全沒辦法支撐"證據或事實不須在確定之前存在"的論點 1.27上734 他案中自白 判例中並未言明是否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所以有舉跟沒舉一樣.... 失敗 2.29上1308 不起訴確定後告訴 實務認為不起訴處分要有260的確定力,必須是就實體為不起訴處分者EX.犯罪嫌疑不足 未經告訴而為之不起訴處分僅係程序上之處分,不生實質確定力 事後再行告訴當然可以再行起訴而沒有260之問題 還是失敗 3.補充一個判例 23上1754 不起訴之案件,非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所謂新事實或新證據云者,祇須為不起訴處 分以前未經發現,且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為已足,並不以其確能證明犯罪 為要件。 必須於不起訴處分前未經發現,看來應該也會被解釋成不起訴處分前就要存在, 只是未發現 打到這邊其實都是實務說的算.... 看到書裡面還有討論證人前後傳訊供述不一的情形,實務認為不得裁定再審 但似乎可以再行起訴... 結論我都不知道怎麼下了,再去研究之後再說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6.33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e-shop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