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 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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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補習班要立案叫我們老師拿學歷證明
時間Thu Jul 8 13:28:16 2010
※ 引述《yosea (一起航海吧)》之銘言:
: 我是新竹一家未立案的國中補習班的教師
: 我才剛進去不到一個禮拜
: 因為我應徵時他們就強調一定要本科系的
: 然後我上班不到兩天
: 他們就跟我說
: 因為補習班要立案
: 所以希望我可以提供畢業證書影本跟身分證影本
: 他們還特別強調說只是申請立案
: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 請問這樣我會有任何風險嗎?
: 因為拒絕老闆又會有點尷尬
: 如果勢必要借他們申請立案的話
: 我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注意要保護自己的呢?
依「新竹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5條第1項:
補習班之設立,應由設立人檢具下列表件,向新竹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 申請立案:
一 立案申請書。
二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明文件。如為技藝補習班,應另檢附
班主任有關之技能證明文件。
三 建築物可供作補習班使用之執照及班舍平面圖 (應標明教室面積並標
示辦公室及安全衛生等設備) 。
四 擬聘教職員履歷冊 (應檢具學經歷及身分證影本) 。
五 設立人、班主任與教職員非軍公教人員及在學學生身分切結書。
六 設班基金存款證明文件;其基金數額規定如附表。
七 設班基金不得動用之切結書。
八 班舍使用權證明書 (如係租賃,租期須在二年以上) 。
九 財產目錄 (包括課桌椅、圖書、儀器、安全設備及其他教學用品) 。
十 設立人或設立代表人照片二張。
(但我看不到本行政命令之發佈日期,請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詢問是否已生效)
老闆叫你提出學經歷及身分證影本若是為第4款,則洵屬合法。
若擔心被用作第2款之人頭設立人或班主任,則可在提供之影本上加註:
授權使用範圍、授權對象、時間(例:限XX補習班登記教職員履歷使用,年月日)
另外,切勿在全空白處簽註記(容易變造),
備註文字最好是跨越有線條或圖案的區域(尤其是有底色的部分)。
如果老闆看到註記擺明就是要叫你當人頭,
人頭風險何其多,還是建議你不惜走人也要明白拒絕。
詳細登記細節、流程可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詢問。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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