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baby (littel morr)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未婚生子的問題
時間Thu Jul 1 12:22:27 2010
推 ulycess:女方不嫁給男方的話,在法律上男方跟小孩就是陌生人,除非 07/01 08:06
→ ulycess:男方認領小孩(就是承認我是小孩的父親),或者女方提出訴訟 07/01 08:07
→ ulycess:確認男方是小孩的老爸 07/01 08:08
→ ulycess:如果沒有以上的動作的話,小孩就是歸女方養,女方也不能要 07/01 08:09
→ ulycess:求小孩的贍養費,但是法律規定男方不用負擔小孩的贍養費男 07/01 08:10
→ ulycess:方還是給付的話,則視為男方承認我是小孩的親生老爸 07/01 08:11
→ ulycess:至於男方不能收養(收養的意思是本來沒有父子關係去認養, 07/01 08:12
→ ulycess:像認養孤兒之類的),法律有規定不可以收養自己的親生兒女 07/01 08:14
→ ulycess:小孩的姓在男方沒有承認之前從母姓,承認後由雙方書面協議 07/01 08:17
→ ulycess:不管怎樣男方要開始準備存錢了,拉拔一個小孩最少要花200 07/01 08:21
→ ulycess:萬...... 07/01 08:22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怎嚜節錄推文~~只好用複製的
感謝各位的協助....只是還有些問題想請教
1.因目前女方已在男方家住半年,這個部份可以算是男方承認是親子嗎?
2.若女方不嫁,也想自己照顧小孩,那男方可以爭取嗎!?!
3.u大您上面寫的認領與認養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意思嗎?
4.假設女方將小孩給男方養,雙方還是不結婚,那嚜男方要怎嚜處理小孩的戶籍之類的
(就是確定小孩是歸男方的 → 不知道大家懂不懂意思...好難描述)
5.若女方沒有盡義務,要多久才會脫離親子關係呢!?
(這個是怕萬一真的不撫養...後面又延續一些問題出來...)
6.其他相關的規定或建議
最後~~~真的是感謝大家的協助~~~
千萬年不變的提醒:沒有準備真的千萬不要懷孕生子~~真是拖垮一推人耶~~
為什麼這樣的事件不停的發生~~~這小孩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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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6.197.253
1F:→ ulycess:1,要男方有扶養小孩的證據,和女方有沒有住在男友家無關 07/01 12:26
2F:→ phantomli:給原PO,法律只有「認領」、「收養」,沒有『認養』喔~ 07/01 12:26
3F:→ phantomli:小BABY不是寵物~~~(ㄚ,抱歉截斷U大~) 07/01 12:27
4F:→ ulycess:2,理論上不行,但我看過一審法官會讓男方確認親子關係 07/01 12:29
5F:→ ulycess:3,認養的話請到家扶中心(大誤),認領是父親承認私生子, 07/01 12:31
6F:→ ulycess: 收養是沒有血緣關係的雙方締結親子關係,所以不能收養 07/01 12:32
7F:→ ulycess: 收養親等關係太近的血親,例如親生子女 07/01 12:33
8F:→ ulycess:5,親子關係是一種法律事實,非經法律程序不得脫離,女方 07/01 12:36
9F:→ ulycess: 沒盡義務頂多免除小孩扶養母親的責任 07/01 12:37
10F:→ ulycess:4和6一起回答,最簡單的方法是叫男方的親戚收養小孩,這樣 07/01 12:42
11F:→ ulycess:小孩就跟女方脫離親子關係 07/01 12:42
12F:推 depravity:回文時選A 就會都有了 ^^ 07/01 14:04
13F:→ yuusnow:收養要父母同意,以小孩目前情況而言,要母親同意(父不詳 07/02 18:35
14F:→ yuusnow:小孩要給男方養,就請男方去辦理認領登記並定監護權即可 07/02 18:36
15F:→ yuusnow:女方不養小孩,無論多久都不會脫離親子關係.... 07/02 18:37
16F:→ yuusnow:目前僅有收養可以斷絕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 07/02 18:37
17F:推 jodrm:收養不會斷絕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 只是處於暫停的狀態 07/10 00:57
18F:→ jodrm:待收養關係終止時,仍回復法律上的關係 07/10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