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baby (littel morr)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未婚生子的问题
时间Thu Jul 1 12:22:27 2010
推 ulycess:女方不嫁给男方的话,在法律上男方跟小孩就是陌生人,除非 07/01 08:06
→ ulycess:男方认领小孩(就是承认我是小孩的父亲),或者女方提出诉讼 07/01 08:07
→ ulycess:确认男方是小孩的老爸 07/01 08:08
→ ulycess:如果没有以上的动作的话,小孩就是归女方养,女方也不能要 07/01 08:09
→ ulycess:求小孩的赡养费,但是法律规定男方不用负担小孩的赡养费男 07/01 08:10
→ ulycess:方还是给付的话,则视为男方承认我是小孩的亲生老爸 07/01 08:11
→ ulycess:至於男方不能收养(收养的意思是本来没有父子关系去认养, 07/01 08:12
→ ulycess:像认养孤儿之类的),法律有规定不可以收养自己的亲生儿女 07/01 08:14
→ ulycess:小孩的姓在男方没有承认之前从母姓,承认後由双方书面协议 07/01 08:17
→ ulycess:不管怎样男方要开始准备存钱了,拉拔一个小孩最少要花200 07/01 08:21
→ ulycess:万...... 07/01 08:22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怎嚜节录推文~~只好用复制的
感谢各位的协助....只是还有些问题想请教
1.因目前女方已在男方家住半年,这个部份可以算是男方承认是亲子吗?
2.若女方不嫁,也想自己照顾小孩,那男方可以争取吗!?!
3.u大您上面写的认领与认养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意思吗?
4.假设女方将小孩给男方养,双方还是不结婚,那嚜男方要怎嚜处理小孩的户籍之类的
(就是确定小孩是归男方的 → 不知道大家懂不懂意思...好难描述)
5.若女方没有尽义务,要多久才会脱离亲子关系呢!?
(这个是怕万一真的不抚养...後面又延续一些问题出来...)
6.其他相关的规定或建议
最後~~~真的是感谢大家的协助~~~
千万年不变的提醒:没有准备真的千万不要怀孕生子~~真是拖垮一推人耶~~
为什麽这样的事件不停的发生~~~这小孩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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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6.197.253
1F:→ ulycess:1,要男方有扶养小孩的证据,和女方有没有住在男友家无关 07/01 12:26
2F:→ phantomli:给原PO,法律只有「认领」、「收养」,没有『认养』喔~ 07/01 12:26
3F:→ phantomli:小BABY不是宠物~~~(ㄚ,抱歉截断U大~) 07/01 12:27
4F:→ ulycess:2,理论上不行,但我看过一审法官会让男方确认亲子关系 07/01 12:29
5F:→ ulycess:3,认养的话请到家扶中心(大误),认领是父亲承认私生子, 07/01 12:31
6F:→ ulycess: 收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双方缔结亲子关系,所以不能收养 07/01 12:32
7F:→ ulycess: 收养亲等关系太近的血亲,例如亲生子女 07/01 12:33
8F:→ ulycess:5,亲子关系是一种法律事实,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脱离,女方 07/01 12:36
9F:→ ulycess: 没尽义务顶多免除小孩扶养母亲的责任 07/01 12:37
10F:→ ulycess:4和6一起回答,最简单的方法是叫男方的亲戚收养小孩,这样 07/01 12:42
11F:→ ulycess:小孩就跟女方脱离亲子关系 07/01 12:42
12F:推 depravity:回文时选A 就会都有了 ^^ 07/01 14:04
13F:→ yuusnow:收养要父母同意,以小孩目前情况而言,要母亲同意(父不详 07/02 18:35
14F:→ yuusnow:小孩要给男方养,就请男方去办理认领登记并定监护权即可 07/02 18:36
15F:→ yuusnow:女方不养小孩,无论多久都不会脱离亲子关系.... 07/02 18:37
16F:→ yuusnow:目前仅有收养可以断绝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07/02 18:37
17F:推 jodrm:收养不会断绝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只是处於暂停的状态 07/10 00:57
18F:→ jodrm:待收养关系终止时,仍回复法律上的关系 07/10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