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hball (吃素救地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加重結果犯可以討論共犯嗎?
時間Wed Jun 30 23:26:06 2010
加重結果犯可以討論共犯嗎?
在補習班,有的老師說會各自成立加重結果犯
有的則說可以成立加重結果犯之共犯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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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54.170
1F:推 hoboks:目前台灣的學說沒這麼先進吧 過失還是不給成立共犯 06/30 23:28
2F:→ hoboks:所以加重結果犯還是沒有共犯 06/30 23:28
3F:推 ulycess:加重結果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故意犯罪,第二階段是 07/01 07:27
4F:→ ulycess:過失犯罪,例如傷害致死罪,第一階段是故意傷害,第二階段 07/01 07:28
5F:→ ulycess:是過失致死,第一階段可能會有共同共犯,第二階段的的過失 07/01 07:29
6F:→ ulycess:犯不可能存在共同正犯,只可能存在兩個單獨正犯,所以加重 07/01 07:29
7F:→ ulycess:結果犯只須討論複數單獨正犯 07/01 07:31
8F:→ ulycess:比較常問的問題是第一階段的共同正犯要能客觀預期造成第二 07/01 07:33
9F:→ ulycess:階段的過失才會成為加重結果犯 07/01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