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aruzoo (愚蠢的藍星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遺產繼承問題
時間Tue Jun 29 23:42:50 2010
我爸爸已經在今年過世了
去辦理繼承時才發現原來還有一個姊姊
這名姊姊也是爸爸過世後突然出現
已經40幾年沒聯絡了
問題在於這名姊姊雖然是我爸爸的親生女兒
但是這名姊姊的媽媽改嫁後這名姊姊的姓氏已經更改為再婚的對象的姓氏
剛看到的法條是寫說一定要成為繼父才能更改姓氏
所以這名姊姊應是被改嫁後的對象收養成為養子(因為姓氏已經更改)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十七、 子女被人收養者,於收養關係尚未終止以前,對本生父母、祖父母
、兄弟姊妹之繼承權暫行停止,而對養父母之遺產有繼承權。
對方的養父及生母均已過世
請問這樣對方是否就沒有我爸爸的繼承權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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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173.77
1F:推 rhchao:查有無收養登記,若有則無令尊之繼承權,反之則否。 06/30 00:11
2F:推 ulycess:收養是74年才規定收養須經法院同意,回推過去原po姐可能是 06/30 10:32
3F:→ ulycess:在5,60年代被收養,應無收養登記可佐證 06/30 10:33
4F:推 depravity:所以1.先想願不願意分她2.若答案為否就認命找個律師吧 06/30 10:34
5F:→ ulycess:再者改姓也不代表什麼,92年版本有規定夫妻離婚後行使親權 06/30 10:41
6F:→ ulycess:的父母之間的姓不同可以改姓,最終還是得看你姐戶籍謄本有 06/30 10:42
7F:→ ulycess:沒有被收養的註記,或者是有沒有證人能證明你姐和繼父有合 06/30 10:43
8F:→ ulycess:意收養,且經過生父同意 06/30 10:43
9F:→ hikaruzoo:我剛剛有去戶政單位調出她的戶籍謄本了上面寫他的確有養 06/30 15:49
10F:→ hikaruzoo:父母,所以在養父母的關係沒消失前是無法繼承的嗎? 06/30 15:49
11F:→ hikaruzoo:不過姊姊的養父母也已經過世了這樣還有辦法更改嗎?謝謝 06/30 15:50
12F:→ yuusnow:上面有養父母代表你姊已被對方收養,與你父親在法律上 06/30 20:26
13F:→ yuusnow:已無關係,你姊自然無法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06/30 20:26
14F:→ hikaruzoo:謝謝大家的回答~~ 07/01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