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aruzoo (愚蠢的蓝星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遗产继承问题
时间Tue Jun 29 23:42:50 2010
我爸爸已经在今年过世了
去办理继承时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姊姊
这名姊姊也是爸爸过世後突然出现
已经40几年没联络了
问题在於这名姊姊虽然是我爸爸的亲生女儿
但是这名姊姊的妈妈改嫁後这名姊姊的姓氏已经更改为再婚的对象的姓氏
刚看到的法条是写说一定要成为继父才能更改姓氏
所以这名姊姊应是被改嫁後的对象收养成为养子(因为姓氏已经更改)
继承登记法令补充规定
十七、 子女被人收养者,於收养关系尚未终止以前,对本生父母、祖父母
、兄弟姊妹之继承权暂行停止,而对养父母之遗产有继承权。
对方的养父及生母均已过世
请问这样对方是否就没有我爸爸的继承权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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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173.77
1F:推 rhchao:查有无收养登记,若有则无令尊之继承权,反之则否。 06/30 00:11
2F:推 ulycess:收养是74年才规定收养须经法院同意,回推过去原po姐可能是 06/30 10:32
3F:→ ulycess:在5,60年代被收养,应无收养登记可佐证 06/30 10:33
4F:推 depravity:所以1.先想愿不愿意分她2.若答案为否就认命找个律师吧 06/30 10:34
5F:→ ulycess:再者改姓也不代表什麽,92年版本有规定夫妻离婚後行使亲权 06/30 10:41
6F:→ ulycess:的父母之间的姓不同可以改姓,最终还是得看你姐户籍誊本有 06/30 10:42
7F:→ ulycess:没有被收养的注记,或者是有没有证人能证明你姐和继父有合 06/30 10:43
8F:→ ulycess:意收养,且经过生父同意 06/30 10:43
9F:→ hikaruzoo:我刚刚有去户政单位调出她的户籍誊本了上面写他的确有养 06/30 15:49
10F:→ hikaruzoo:父母,所以在养父母的关系没消失前是无法继承的吗? 06/30 15:49
11F:→ hikaruzoo:不过姊姊的养父母也已经过世了这样还有办法更改吗?谢谢 06/30 15:50
12F:→ yuusnow:上面有养父母代表你姊已被对方收养,与你父亲在法律上 06/30 20:26
13F:→ yuusnow:已无关系,你姊自然无法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06/30 20:26
14F:→ hikaruzoo:谢谢大家的回答~~ 07/01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