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806722 (小瑞)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ptt上發文 法律問題
時間Tue Jun 29 16:08:54 2010
我是支持某版的人
有個人一直到我們的版來鬧
一直鬧 一直批評我們大家支持的人
我想要請問
我們並沒有指名道姓
只有回說 不要跟狗一般見識 或是其他的 比較不雅的語言
這樣算是妨礙名譽嘛!?
他一直想要告我們的鄉民
他幾乎人人都傳封mail說 等著被告吧
是他先挑釁的 然後罵不過後
就在那邊說 要告誰誰誰
這樣他有沒有也算是威脅呢!?
請問一下大大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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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9.162
1F:推 OAzenO:訴訟是他的權利 06/29 16:47
2F:推 hcya:雖沒有指明道姓,但你的留言很明顯是在罵該人是狗,的確很可 06/29 18:01
3F:→ hcya:能構成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看 06/29 18:03
4F:→ hcya:要不要道個歉吧,最好能和解喔~ 06/29 18:03
5F:推 ameko34:告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只是浪費司法資源 06/29 19:36
6F:推 OAzenO:可是這種愛告小事浪費司法資源的例子多的是 06/29 19:44
7F:推 depravity:司法資源不足是為政者分配預算的問題不是使用者的吧 06/29 19:46
8F:→ depravity:既然憲法賦予人民訴訟的權利 何來浪費之說 @@a 06/29 19:47
9F:推 ardanus:恐涉及公然侮辱,請記得:用不雅的語言罵人很容易被告,呵 06/30 15:18
10F:推 ardanus:這方面網友們經驗應該很豐富,案例持續穩定增加中... 06/3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