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806722 (小瑞)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关於ptt上发文 法律问题
时间Tue Jun 29 16:08:54 2010
我是支持某版的人
有个人一直到我们的版来闹
一直闹 一直批评我们大家支持的人
我想要请问
我们并没有指名道姓
只有回说 不要跟狗一般见识 或是其他的 比较不雅的语言
这样算是妨碍名誉嘛!?
他一直想要告我们的乡民
他几乎人人都传封mail说 等着被告吧
是他先挑衅的 然後骂不过後
就在那边说 要告谁谁谁
这样他有没有也算是威胁呢!?
请问一下大大们: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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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09.162
1F:推 OAzenO:诉讼是他的权利 06/29 16:47
2F:推 hcya:虽没有指明道姓,但你的留言很明显是在骂该人是狗,的确很可 06/29 18:01
3F:→ hcya:能构成刑法309条的公然侮辱罪,可处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看 06/29 18:03
4F:→ hcya:要不要道个歉吧,最好能和解喔~ 06/29 18:03
5F:推 ameko34:告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只是浪费司法资源 06/29 19:36
6F:推 OAzenO:可是这种爱告小事浪费司法资源的例子多的是 06/29 19:44
7F:推 depravity:司法资源不足是为政者分配预算的问题不是使用者的吧 06/29 19:46
8F:→ depravity:既然宪法赋予人民诉讼的权利 何来浪费之说 @@a 06/29 19:47
9F:推 ardanus:恐涉及公然侮辱,请记得:用不雅的语言骂人很容易被告,呵 06/30 15:18
10F:推 ardanus:这方面网友们经验应该很丰富,案例持续稳定增加中... 06/3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