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chtec (小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續問:親戚在大家不知情況下將外公房子過戶
時間Sun Jun 27 03:35:12 2010
請教:
上次詢問過關於我的某位親戚在大家不知情況下
將罹患失智症外公房屋過戶到他名下據為己有(本版15874)
目前所有親戚已決定要告那位親戚了
但是假扣押的擔保問題很大
因為我外公房屋坐落台北市信義區
價值不斐(就是如此那位親戚才起了歹念)
因此假扣押的擔保金額龐大
(近1000萬,那位親戚或許知道金額龐大,所有親戚拿不出錢對他假扣押)
但若不趕快假扣押,一旦房屋被賣,我外公外婆(90歲了)兩位都失智
此房屋是他們最熟悉的地方,要他們搬家將對身心造成極大影響
請問是否有辦法降低擔保金額?
此外
我外公有郵局存款約近百萬(我外公名字)
因外公已失智,所有親戚委託某位親戚代管印章存簿
數月前竊佔我外公房屋的那位親戚在眾目睽睽下由保管的那位親戚手中搶走
其他親戚當時去派出所告發搶奪,警察竟以『家務事』推托不受理
因此大家就算了
現在竊佔房屋事情讓大家知道了,大家想起此事,怕郵局的存款也被提領
請問有何方法防止?若尚未提領,只是存簿印章,可以告發『侵佔』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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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176.184
※ 編輯: mechtec 來自: 123.195.176.184 (06/27 03:35)
※ 編輯: mechtec 來自: 123.195.176.184 (06/27 03:51)
1F:推 depravity:價值3千萬值得請律師了 若資力有問題可洽法扶 06/27 08:17
2F:→ depravity:且法扶具狀可降低擔保金 06/27 08:19
3F:推 ChrisBear:擔保金從沒有規定要交三分之一的訴訟標的價額 06/27 09:57
4F:→ ChrisBear:這只是實務上貫行的做法 06/27 09:57
5F:→ ChrisBear:如果你們可以說動法官則可用較低額之費用請求假處分 06/27 09:58
6F:→ ChrisBear:實務上曾有用訴訟標地價額十分之一進行假扣押被告財產 06/27 09:59
7F:→ ChrisBear:不過那是很例外 因為原告超窮在進行離婚官司 哭給法官看 06/27 09:59
8F:→ ChrisBear:才用到超低額擔保金 06/27 10:00
9F:→ ulycess:上面不算例外吧,離婚用1/10價額進行假扣押對方財產規定在 07/01 08:25
10F:→ ulycess:民訴裡面 07/01 08:26
11F:→ ulycess:可以跟法官哭哭看一定是沒問題啦,能用低一點的費用就盡量 07/01 08:33
12F:→ ulycess:低一點 07/01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