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ajih (夏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兩個關於刑法問題
時間Sun Jun 20 20:08:38 2010
1.請問"科"與"併科",有什麼差別呢?
如:『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
2.罪刑法定主義裡面的『刑法的效力不得溯及既往』有規定
如果修正後的法律對於行為人(犯罪者>較為有利時,就沒有溯及既往
的限制。這樣子不會造成不公平嗎?(如被害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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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2.65.69
1F:推 depravity:被害人權益是民法的事情 06/20 20:28
2F:→ depravity:科=只科 並科=一起科(同時還有拘役或徒刑) 科科 06/20 20:30
3F:→ shiajih:3q 06/20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