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ajih (夏日)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两个关於刑法问题
时间Sun Jun 20 20:08:38 2010
1.请问"科"与"并科",有什麽差别呢?
如:『科或并科十五万元以下的罚金』
2.罪刑法定主义里面的『刑法的效力不得溯及既往』有规定
如果修正後的法律对於行为人(犯罪者>较为有利时,就没有溯及既往
的限制。这样子不会造成不公平吗?(如被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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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2.65.69
1F:推 depravity:被害人权益是民法的事情 06/20 20:28
2F:→ depravity:科=只科 并科=一起科(同时还有拘役或徒刑) 科科 06/20 20:30
3F:→ shiajih:3q 06/20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