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eAI (還不去打籃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行政爭訟救濟問題
時間Thu Jun 17 10:27:05 2010
某甲因營業場所消防安檢不合格
遭主管機關依法裁罰新台幣五萬元及停止營業一個月
請問某甲該如何提起救濟呢
罰鍰金額小於40萬
如果要提起訴訟
是只能提起簡易訴訟吧
下面為另一例
某事項法律規定由A機關專屬管轄
但某甲卻收到由B機關就該事項所作出之行政處份
命其有一定做為
某甲該如何救濟
某甲可以聲明此行政處分違法(因為B沒有管轄權)
而提起撤銷訴訟嗎
或是或是向主管機關
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等到30日後主管機關仍不受理
再提起確認無效訴訟
請問這樣有錯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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