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bislu (菸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提告,這情況該算什麼罪名?
時間Tue Jun 15 16:35:07 2010
謝師宴當天有頒發一些搞笑的獎項,
今天得知"不再讓你講(獎)"得主的雙親認為
工作人員污辱他們小孩,要求工作人員道歉不然就提告。
目前找不到影片,不過有四張頒獎時的照片,
得主都有笑(看起來不是苦笑)
小弟對法律不了解,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會提告哪些罪名
還有這些罪名有可能會成立嗎?
以下是頒發給得主的獎狀內容
┌──────────────┐
│ 不再讓你講(獎) │
│ │
│ 致XXX同學於XXX大學 │
│ XXXX學系,在這大學四 │
│ 年來,以喋喋不休、魔音傳 │
│ 腦的功力聞名,XX系全體 │
│ 師生皆深受其害。經全體X │
│ X系學生證實 │
│ │
│ 特頒此狀以茲證明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45.250
1F:→ juliantin0:他們可能會告公然侮辱或誹謗 06/15 18:06
2F:→ juliantin0:因為定義上可能競合(抽象泛言&具體指摘) 06/15 18:08
3F:→ juliantin0:至於上開罪名該不該當 另交版上能人解惑(太久沒碰刑分 06/15 18:08
4F:→ juliantin0:了@@) 06/15 18:08
5F:推 OAzenO:刑訴233 法定代理人得告訴 但告訴乃論罪不得與被害人相反 06/15 19:20
6F:→ awanderer:樓上... 不得與被害人之意思相反 是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06/15 19:26
7F:→ awanderer:而且既然是大學畢業 既已成年就沒有法定代理人 06/15 19:27
8F:推 hoboks:咖難 喋喋不休沒貶低人格 不該當309(要罵禽獸或畜生才該當) 06/15 19:27
9F:→ awanderer:即便是父母亦不得提告 06/15 19:27
10F:→ hoboks:又不是揭露私密的隱私 不該當310 06/15 19:27
11F:→ hoboks:所以不構成妨害名譽 06/15 19:28
12F:推 juliantin0:309不構成沒有意見 06/15 19:48
13F:推 juliantin0:但310重點似乎不在隱私侵害與否 而在外在名譽是否被侵 06/15 19:55
14F:→ juliantin0:害… 06/15 19:56
15F:→ depravity:"道歉不然就提告" 道歉有這麼困難?? 06/15 19:56
16F:推 hoboks:310有一個阻卻違法的事項 只要是事實就阻卻違法 06/15 20:44
17F:→ hoboks:可是又有一個阻卻違法的例外 涉及私德者又要處罰 所以跟隱 06/15 20:46
18F:→ hoboks:私又會有關 06/15 20:46
19F:→ hoboks:喋喋不休是顯於外的個性 要怎麼說是私德? 06/15 20:46
20F:推 Erosin:師罵生"遲到大王"都該當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處刑了 06/16 00:40
21F:→ Erosin:還有什麼部會發生的呢? (99,審投刑簡,135) 06/16 00:40
22F:推 hoboks:遇到這種法官我也無法 06/16 01:29
23F:→ hoboks:不過該案老師已經打算上訴吧 個人覺得遲到大王這部分應該會 06/16 01:30
24F:→ hoboks:無罪 06/16 01:30
25F:推 Erosin:後面我就不知老師有沒打算上訴 不過是個頗令人錯愕的判決 06/16 01:41
26F:推 hoboks:台灣這種法官很多吧 科科 06/16 01:51
27F:→ hoboks:不要惹到小人比較好 惹到就有風險 06/16 01:51
28F:推 juliantin0:我也常叫我朋友"遲到大王"耶 看來以後要小心了 科科 06/16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