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bislu (菸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提告,这情况该算什麽罪名?
时间Tue Jun 15 16:35:07 2010
谢师宴当天有颁发一些搞笑的奖项,
今天得知"不再让你讲(奖)"得主的双亲认为
工作人员污辱他们小孩,要求工作人员道歉不然就提告。
目前找不到影片,不过有四张颁奖时的照片,
得主都有笑(看起来不是苦笑)
小弟对法律不了解,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提告哪些罪名
还有这些罪名有可能会成立吗?
以下是颁发给得主的奖状内容
┌──────────────┐
│ 不再让你讲(奖) │
│ │
│ 致XXX同学於XXX大学 │
│ XXXX学系,在这大学四 │
│ 年来,以喋喋不休、魔音传 │
│ 脑的功力闻名,XX系全体 │
│ 师生皆深受其害。经全体X │
│ X系学生证实 │
│ │
│ 特颁此状以兹证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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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245.250
1F:→ juliantin0:他们可能会告公然侮辱或诽谤 06/15 18:06
2F:→ juliantin0:因为定义上可能竞合(抽象泛言&具体指摘) 06/15 18:08
3F:→ juliantin0:至於上开罪名该不该当 另交版上能人解惑(太久没碰刑分 06/15 18:08
4F:→ juliantin0:了@@) 06/15 18:08
5F:推 OAzenO:刑诉233 法定代理人得告诉 但告诉乃论罪不得与被害人相反 06/15 19:20
6F:→ awanderer:楼上... 不得与被害人之意思相反 是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06/15 19:26
7F:→ awanderer:而且既然是大学毕业 既已成年就没有法定代理人 06/15 19:27
8F:推 hoboks:咖难 喋喋不休没贬低人格 不该当309(要骂禽兽或畜生才该当) 06/15 19:27
9F:→ awanderer:即便是父母亦不得提告 06/15 19:27
10F:→ hoboks:又不是揭露私密的隐私 不该当310 06/15 19:27
11F:→ hoboks:所以不构成妨害名誉 06/15 19:28
12F:推 juliantin0:309不构成没有意见 06/15 19:48
13F:推 juliantin0:但310重点似乎不在隐私侵害与否 而在外在名誉是否被侵 06/15 19:55
14F:→ juliantin0:害… 06/15 19:56
15F:→ depravity:"道歉不然就提告" 道歉有这麽困难?? 06/15 19:56
16F:推 hoboks:310有一个阻却违法的事项 只要是事实就阻却违法 06/15 20:44
17F:→ hoboks:可是又有一个阻却违法的例外 涉及私德者又要处罚 所以跟隐 06/15 20:46
18F:→ hoboks:私又会有关 06/15 20:46
19F:→ hoboks:喋喋不休是显於外的个性 要怎麽说是私德? 06/15 20:46
20F:推 Erosin:师骂生"迟到大王"都该当公然侮辱 简易判决处刑了 06/16 00:40
21F:→ Erosin:还有什麽部会发生的呢? (99,审投刑简,135) 06/16 00:40
22F:推 hoboks:遇到这种法官我也无法 06/16 01:29
23F:→ hoboks:不过该案老师已经打算上诉吧 个人觉得迟到大王这部分应该会 06/16 01:30
24F:→ hoboks:无罪 06/16 01:30
25F:推 Erosin:後面我就不知老师有没打算上诉 不过是个颇令人错愕的判决 06/16 01:41
26F:推 hoboks:台湾这种法官很多吧 科科 06/16 01:51
27F:→ hoboks:不要惹到小人比较好 惹到就有风险 06/16 01:51
28F:推 juliantin0:我也常叫我朋友"迟到大王"耶 看来以後要小心了 科科 06/16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