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epan (原來是如此的平凡)
看板LAW
標題[問題]普通傷害罪的法律流程與刑罰
時間Fri Jun 11 15:52:05 2010
事件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我朋友跟她男朋友在一起很多年
她男朋友常常會動手打她
最近一次被打到眼睛瘀青(差一點失明,還好後來應該沒有影響視力)
終於受不了去驗傷並且報案
我朋友已經在警局做過筆錄
男方目前被警局傳喚做筆錄
想請問像這樣的案件整個作業程序流程為何?
如果我朋友堅持提告檢察官會起訴嗎?
從事件發生到正式開庭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
像這種普通傷害罪的案件對方有可能會受到怎樣的處分?
謝謝
另外想請問我朋友當初做筆錄時警察只是大略的問了一下
之後還有可能在做比較詳細的筆錄嗎?
如果那男的去警局作筆錄做得很詳盡
而我朋友的筆錄只有大略的事情經過
這樣對我朋友的權益會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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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0.205.138
1F:→ hoboks:被偵查庭傳喚不就是已經提告? 打女人的人應該要告給他死 06/11 16:07
2F:→ hoboks:不要手軟 06/11 16:07
3F:推 riddlerkuo:差點失明,意思是視力有顯著受到傷害後衰退嗎? 若是 06/11 16:33
4F:→ riddlerkuo:搞不好不是普通傷害,可以依刑10-4-1,刑278-1論重傷害 06/11 16:35
※ 編輯: hidepan 來自: 140.110.205.138 (06/11 16:37)
5F:→ riddlerkuo:個人建議是千萬不要隨便和對方和解姑息,不管男打女或 06/11 16:36
6F:→ riddlerkuo:女打男,動手把人打成重傷害就應該要讓他負該負的責任 06/11 16:36
7F:→ hidepan:抱歉...是警察傳去做筆錄...不是偵查庭 06/11 16:37
※ 編輯: hidepan 來自: 140.110.205.138 (06/1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