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epan (原来是如此的平凡)
看板LAW
标题[问题]普通伤害罪的法律流程与刑罚
时间Fri Jun 11 15:52:05 2010
事件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我朋友跟她男朋友在一起很多年
她男朋友常常会动手打她
最近一次被打到眼睛瘀青(差一点失明,还好後来应该没有影响视力)
终於受不了去验伤并且报案
我朋友已经在警局做过笔录
男方目前被警局传唤做笔录
想请问像这样的案件整个作业程序流程为何?
如果我朋友坚持提告检察官会起诉吗?
从事件发生到正式开庭大概需要多久的时间?
像这种普通伤害罪的案件对方有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分?
谢谢
另外想请问我朋友当初做笔录时警察只是大略的问了一下
之後还有可能在做比较详细的笔录吗?
如果那男的去警局作笔录做得很详尽
而我朋友的笔录只有大略的事情经过
这样对我朋友的权益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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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0.205.138
1F:→ hoboks:被侦查庭传唤不就是已经提告? 打女人的人应该要告给他死 06/11 16:07
2F:→ hoboks:不要手软 06/11 16:07
3F:推 riddlerkuo:差点失明,意思是视力有显着受到伤害後衰退吗? 若是 06/11 16:33
4F:→ riddlerkuo:搞不好不是普通伤害,可以依刑10-4-1,刑278-1论重伤害 06/11 16:35
※ 编辑: hidepan 来自: 140.110.205.138 (06/11 16:37)
5F:→ riddlerkuo:个人建议是千万不要随便和对方和解姑息,不管男打女或 06/11 16:36
6F:→ riddlerkuo:女打男,动手把人打成重伤害就应该要让他负该负的责任 06/11 16:36
7F:→ hidepan:抱歉...是警察传去做笔录...不是侦查庭 06/11 16:37
※ 编辑: hidepan 来自: 140.110.205.138 (06/1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