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tan0425 (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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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租賃]急! 面臨租賃相關難題
時間Fri Jun 11 10:55:22 2010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C4QKiFO ]
作者: satan0425 (讀你)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租賃]急! 面臨租賃相關難題
時間: Fri Jun 11 10:53:29 2010
事實經過:
我與其他大學同學ㄧ起租了一棟房子,我住雙人房,但室友因為某些事情提早搬走了。租
約是兩年,押金一個月2500,先付ㄧ年。由於其他棟友(住同棟的,所以稱為棟友)的關係
,租了一年想提早搬走。簽約時有附註說明(未寫在合約書上,雙方口頭合意),如果找
到可以進住的人就可以不用負擔違約金。先跟棟友說過不續住之後,棟友首先拿了一張切
結書,內容寫到需付三個月的違約金「當其餘續住人房租上升的補貼」。後來又寫了一張
單子,寫說房東要過來收違約金。前後不一。且他們也已經找到可以續住的人了。
附註合約內容:
第五條:承租人如不繼續承租,出租人應於承租人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承租人中途解約應補足所減免之ㄧ個月租金)→一般定型化契約中的約定,括號內容是
房東另外自己在旁附註的條款
第十九條:
1.租賃期間內承租人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承租人應賠償出租人一個月租金,承租人絕無
異議→一般定型化契約中的約定
3.承租人中途解約應賠償出租人自訂約時本契約起始期間之損失(計三個月租金)→房東
另外自己在旁附註的條款
問題:
1.該合約內容,如上述第五條及十九條第一項和第三項,一個說要賠一個月租金,一個說
要賠三個月租金,到底要以哪個為主,我是否要賠償違約金跟其損害賠償?
2.押金一個約2500元可以要的回來嗎(前提是租賃物都完好如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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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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