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shiu (shiu)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汽車左轉卻撞上直行的酒駕機車騎士
時間Wed Jun 9 23:12:24 2010
前幾天
朋友在晚上開車欲左轉往回家的小巷子
車速不快
結果就被對向直行的機車撞上
騎士手還腳有骨折
在警局做筆錄一直盧
不想要酒測
最後被強行送醫順便抽血檢驗
我的想法本來是
朋友應該為無故意過失
不需對騎士負起過失傷害
且騎士本身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酒駕)
造成朋友的車子受損
為侵權行為 應付賠償責任
且依民法191-2 駕駛應該直接付損害賠償責任
可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
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那麼
朋友是不是就有可能會吃上過失傷害的官司
(P.S 如果這種天外飛來的橫禍還要負責 真的挺無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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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53.100
1F:推 tree99:2邊都有錯 06/09 23:13
2F:→ snowtoya:轉彎車99%都有過失吧,比例分攤問題而已 06/10 01:05
3F:→ abang:試試看和解囉,不然就要上法院囉 06/10 01:08
4F:推 depravity:難道該騎士沒酒駕就不會發生事故?? 06/10 01:19
5F:→ depravity:轉彎車沒禮讓直行除非她真的是"飛速"來的不然很難沒過失 06/10 01:20
6F:推 priorart:主張信賴保護一前提是本身不違法 這點就站不住腳了 06/10 11:04
7F:推 joejoe21:你朋友絕對有過失傷害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是客觀注意義務 06/10 17:38
8F:推 Beijingman:左轉車不禮讓直行車,妳朋友還是有過失啊 06/10 20:12
9F:推 waisalder:除非肇責鑑定 你朋友能0%,只要有1%,過失傷害100%成立 06/11 11:08
10F:推 hotwingking:酒駕不是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喔... 06/12 02:40
11F:推 suckabian:對方有沒有酒駕跟你朋友有沒有過失是兩件事,舉個簡單的 06/12 13:46
12F:→ suckabian:的例子,假設酒駕的人士要綠燈直行且未超速的情形下, 06/12 13:47
13F:→ suckabian:被一個闖紅燈沒酒駕的人撞倒,請問闖紅燈的能說你酒駕 06/12 13:47
14F:→ suckabian:所以你有錯,我撞你害我車壞你還要賠償我,我完全無罪 06/12 13:48
15F:→ suckabian:請問這通嗎?轉彎讓直行,汽車讓行人,這最基本的交通 06/12 13:49
16F:→ suckabian:觀念台灣人非常欠缺 06/12 13:49
17F:→ suckabian:另外你無故意過失的觀念是哪來的?叫你朋友犯錯就乖乖 06/12 13:50
18F:→ suckabian:賠錢吧 06/12 13:50
19F:推 bandrock:互賠吧,最後也是看誰要負的責任最多 06/13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