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na0116 (小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網路上被辱罵的問題
時間Fri May 28 20:47:51 2010
爬了一些相關的文章,但對於網路上公然侮辱的狀況仍有些不解
想請各位給我一些建議,情況如下
我男友在ptt幫認識的主管徵人,為了怕找到奇奇怪怪的人,對主管難交代
因此要求來應徵的人能附上相簿,也這樣和很多板友合作過了(男女生都有)
卻被人噓文,並在文章內打上
笑死我!包裝東西要看相簿,你是要性侵吧 (複製貼上,絕對無誤)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的情況呢??
因為我是開他的帳號上來ptt閒晃才發現這件事情
還....滿生氣的 冏rz
麻煩各位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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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52.237
1F:→ priorart:我的建議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生還有很多事值得關心 05/28 22:11
2F:→ ap8:刑法309公然侮辱的要件為多數人或不特定人足以共見共聞. 05/29 06:41
3F:→ ap8:舉凡你張貼在馬路上的海報,或是藉電腦設備所顯示的圖畫,符號, 05/29 06:41
4F:→ ap8:文字等.可讓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即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05/29 06:42
5F:→ ap8:罪. 05/29 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