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na0116 (小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网路上被辱骂的问题
时间Fri May 28 20:47:51 2010
爬了一些相关的文章,但对於网路上公然侮辱的状况仍有些不解
想请各位给我一些建议,情况如下
我男友在ptt帮认识的主管徵人,为了怕找到奇奇怪怪的人,对主管难交代
因此要求来应徵的人能附上相簿,也这样和很多板友合作过了(男女生都有)
却被人嘘文,并在文章内打上
笑死我!包装东西要看相簿,你是要性侵吧 (复制贴上,绝对无误)
请问这样的状况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的情况呢??
因为我是开他的帐号上来ptt闲晃才发现这件事情
还....满生气的 冏rz
麻烦各位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7.52.237
1F:→ priorart:我的建议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生还有很多事值得关心 05/28 22:11
2F:→ ap8:刑法309公然侮辱的要件为多数人或不特定人足以共见共闻. 05/29 06:41
3F:→ ap8:举凡你张贴在马路上的海报,或是藉电脑设备所显示的图画,符号, 05/29 06:41
4F:→ ap8:文字等.可让多数人或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即可能构成公然侮辱 05/29 06:42
5F:→ ap8:罪. 05/29 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