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ta (大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商標法的問題
時間Mon May 24 19:26:29 2010
請問一下版友
我表弟的女友,在10個月前用我表弟的Y拍帳號刊登一個朋友送的仿LV鑰匙圈
拍賣有說明非真品,後來賣了300元
結果前兩個禮拜,突然收到一封公文
上面寫說我表弟違反商標法,要求我表弟要到案說明
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該警員說是他上網購買的
他購買之後送去給店家驗貨,後來發現是假貨
(當初就說明是假貨了,結果他還拿去驗貨?)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事應該如何處理呢?
當初的匯款帳戶是他女友的帳戶
這樣應該是不是他們兩個都要去做筆錄呢?
事情會不會很嚴重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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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9.227
1F:推 depravity:假貨不是有標明就可以大大方方的賣不違法啊 05/24 20:01
2F:→ ChrisBear:只有賣平行輸入的真品 才不會違反商標法 05/25 00:30
3F:→ japan428:樓上正解 05/2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