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ta (大柱)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商标法的问题
时间Mon May 24 19:26:29 2010
请问一下版友
我表弟的女友,在10个月前用我表弟的Y拍帐号刊登一个朋友送的仿LV钥匙圈
拍卖有说明非真品,後来卖了300元
结果前两个礼拜,突然收到一封公文
上面写说我表弟违反商标法,要求我表弟要到案说明
打电话给承办员警,该警员说是他上网购买的
他购买之後送去给店家验货,後来发现是假货
(当初就说明是假货了,结果他还拿去验货?)
想请问一下,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处理呢?
当初的汇款帐户是他女友的帐户
这样应该是不是他们两个都要去做笔录呢?
事情会不会很严重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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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89.227
1F:推 depravity:假货不是有标明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卖不违法啊 05/24 20:01
2F:→ ChrisBear:只有卖平行输入的真品 才不会违反商标法 05/25 00:30
3F:→ japan428:楼上正解 05/2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