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號:)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一狀誣告三人
時間Mon May 10 13:25:01 2010
判例上曾經指出為一罪(但此判例不再援用)
林山田師指出
應視個案判斷是否侵害數法益
若是 則為想像競合
※ 引述《bellachen100 (*Be Myself*)》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在法律上如一狀誣告三人與誣告一人有何不同,
: 在競合的問題上該如何論處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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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F: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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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bellachen100:謝謝~那請問如唯一狀誣告三人殺人,是否就算是指侵害 05/10 13:41
6F:→ bellachen100:一法益而仍只算是一罪呢? 05/10 13:41
7F:→ hoboks:個人比較支持林師的說法 不管是一狀或數狀 誣告多人通常來 05/10 13:51
8F:→ hoboks:講皆是侵害數法益 05/10 13:51
9F:推 ChrisBear:一狀誣告三人還是成立一個169 因為只侵害一個國家法益 05/10 17:01
10F:推 ChrisBear:30上2606 05/10 17:06
11F:→ awanderer:直接被害和間接被害的問題摟 05/10 21:00
12F:→ windfly00:學妳專推別人得文章話語...廢文 05/15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