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LAW
標題Re: [討論] 共有分管契約終止與分管租賃效力
時間Mon May 10 08:33: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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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他回答一下(不符真意請更正XD)
: 為簡化問題
: 用買賣舉個例子(就買貴的部分負責)
: 甲賣一部市價50萬的A車給乙 , 其後A車滅失 ,車價也上漲 乙以55萬購買另一同型的車
: 甲債務不履行,結論是乙可向甲請求多花的5萬這應該沒爭議~~
: 但原因不是就履行利益是5萬塊
: 履行利益是約定的給付A車+多付的5萬(為取得替代給付多付的費用) ;
履行利益是指契約約定給付的義務
因為履行義務是A車+5萬
所以關係為
A車+5萬
甲--------->乙
<--------
50萬(下面寫的對待給付)
但契約約定為
A車
甲---------->乙
<----------
50萬
所以得知A車+5萬=A車
5萬=0元,明顯產生矛盾,故假設錯誤
故履行利益非A車+5萬
觀念在於5萬並非契約約定的給付
而在於信賴契約而產生的損害,甲要賠償乙因信賴契約所生之損害
為請求權之概念,非契約給付之概念
所以履行利益為A車
5萬為乙信賴契約所生之損害賠償
: 其實履行利益總共是55萬
: 但別忘了請求履行利益賠償因為就可回復到如同契約圓滿履行
: 因此對待給付50萬乙就仍然要付給甲
: 所以 只要為買貴的5萬負責
: 是因為履行利益中的50萬和對待給付的50萬 可相互抵銷 所以請求5萬塊
: 只要為買貴的5萬負責並不是216條之1的損益相抵來的
: 以上供參考~
其實你的題目是限定在極度縮限的範圍
一般社會情形是買了A車,A車自己無過失而滅失之後
很難會去買同價值的B車,尤其是中古車買賣
如果我用甲滅失福特,乙跑去買賓士來講
甲滅失50萬的福特導致債務不履行
乙跑去向丙買300萬的賓士,得到價值300萬的賓士
因為乙雖然信賴契約,但是他有任何損害嗎
我認為損益相抵就是用在這地方,乙的損害為300萬,但受得300萬的賓士
故損害為300-300=0
就你的說法
履行利益變成300萬
對待給付50萬,履行利益中的50萬和對待給付的50萬 可相互抵銷,所以請求250萬
故甲要賠償300萬-50萬=250萬
乙的話雖然花了300萬買賓士車,但得到250萬的賠償
等於乙只需要用300-250=50萬就可以買到一部300萬賓士車
我相信瞎眼的人都看的出來乙絕對百分百有雙重得利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33.250
1F:→ ulycess:簡單來說,我認為你所計算的方法只有在你設定的那種情形才 05/10 08:45
2F:→ ulycess:會成立,如果代入其他情形時,你用的方法就會有錯誤 05/10 08:46
3F:→ ulycess:更好像的是p大在房租問題上還用強迫得利的觀念,代入本題 05/10 08:50
4F:→ ulycess:變成賓士車和福特一樣都是代步的功能,所以賓士車比福特價 05/10 08:51
5F:→ ulycess:值多的部份為強迫得利,不應計算該部分的價值,如果乙買的 05/10 08:52
6F:→ ulycess:是價值3000萬全球限量款的藍寶堅尼,對乙而言它的價值只有 05/10 08:53
7F:→ ulycess:50萬,這根本就是指鹿為馬 05/10 08:53
8F:→ ulycess:強迫得利的觀念只能夠用在部分滅失而恢復原狀上面,例如卡 05/10 08:56
9F:→ ulycess:車玻璃碎了,對卡車而言屬部分滅失,不計算折舊,故折舊部 05/10 08:57
10F:→ ulycess:份為強迫得利,今天的情形是屬於完全滅失的部份,沒有強迫 05/10 08:58
11F:→ ulycess:得利的適用空間,我ㄧ開始也沒想到才會說出要看對乙有沒有 05/10 08:59
12F:→ ulycess:價值的蠢話orz 05/10 08:59
13F:→ panda101:5萬是信賴契約的損害? 你是指信賴利益損害??我想你應 05/10 10:10
14F:→ panda101:該是不至於如此糊塗講這樣的話; 損害的類型就分履行利益 05/10 10:11
15F:→ panda101:,信賴利益和固有利益,你能否跟我說"信賴契約損害"是什麼 05/10 10:11
16F:→ panda101:再來,你第一句話就錯了,履行利益指的是約定給付落後後的 05/10 10:12
17F:→ panda101:損害,為了取得替代給付所支付的費用,"通通說"毫無疑問的 05/10 10:12
18F:→ panda101:是屬於履行利益賠償,你有不同意見能不能舉出些學說或實務 05/10 10:13
19F:→ panda101:見解支持,關於這部分就這樣你第一句話就錯了... 再來,我 05/10 10:14
20F:→ panda101:我先前就說過你得要先盡力找相同的車子,你一下就講賓士車 05/10 10:15
21F:→ panda101:也是代步工具這樣不是我的意思... 再來車的部分是比較複 05/10 10:16
22F:→ panda101:雜,基本上同型車基本上一定找的到,只是車況,年份不一定 05/10 10:16
23F:→ panda101:相同,車子的考量點又不一樣,如果之後買的車車況較新,使用 05/10 10:17
24F:→ panda101:年份可較久,這我一樣同意那該部分不能請求,但注意,不能請 05/10 10:18
25F:→ panda101:求也仍然只是履行利益計算問題; 就如同77年9次決議,說要 05/10 10:29
26F:→ panda101:注意"折舊"問題,但也只是在講"如何計算修復費用"的脈絡下 05/10 10:30
27F:→ panda101:並沒有提到損益相抵~~ 05/10 10:30
28F:→ panda101:有錯字-- 履行利益是指約定給付落空後而生的損害 05/10 10:34
29F:→ ulycess:也就是說你的看法前提必須建立在a車和b車的價值一致或相當 05/10 10:36
30F:→ panda101:然後我很遺憾你還是沒講到營業損失的部分,如果你認為你先 05/10 10:37
31F:→ panda101:前不小心說錯了,那就應勇於承認而非默不作聲~ 05/10 10:38
32F:→ ulycess:,但如果a車和b車的價值不一致,就不成立你的看法,是這樣 05/10 10:38
33F:→ ulycess:嗎??? 前面我的確是講錯了,但是對於你的講法我還是有疑 05/10 10:39
34F:→ ulycess:問,我們原本探討的是房租問題,每間房子的價值不一樣,亦 05/10 10:40
35F:→ ulycess:房租也會不同,應該就是適用於A車價值和B車價值不同的範例 05/10 10:41
36F:→ ulycess:你自己也同意A車和B車價值不同時那部份不能請求,為什麼在 05/10 10:43
37F:→ ulycess:房租問題就變成可以請求,而不理會我所說的要證明兩個房間 05/10 10:43
38F:→ ulycess:價值相當是很困難的話 05/10 10:43
39F:→ ulycess:再說,為什麼a車價值和b車價值一樣時可以用你的說法,當a 05/10 10:45
40F:→ ulycess:車價值和b車價值不同時你就推翻你的說法 05/10 10:45
41F:→ ulycess:對了,92年第7次決議早就推翻77年第9次決議,所以77年第9 05/10 10:52
42F:→ ulycess:次決議早就已經不適用了...... 05/10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