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K125 (勇氣)
看板LAW
標題[閒聊] 責任問題
時間Thu May 6 21:59:41 2010
轎車突開門 機車二度遭撞亡
民視新聞網 2010/05/06
台北市5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的車禍,一位機車騎士,被路旁汽車突然打開的車門撞倒,
沒想到對向的小貨車煞車不及,也撞上機車騎士,導致機車騎士重傷送醫,不幸的是,
機車騎士在下午宣告不治,家屬更難過的是,他才新婚半年。
被機車撞擊的轎車車門明顯變形扭曲,把人撞成重傷,小轎車駕駛不發一語,
車禍現場拉起封鎖線,馬路上還留著一大灘血跡。
5日上午7點40分的上班時間,正是人車繁忙的時候,內湖科技園區的洲子街上,
這一輛黑色機車,被突然開啟的轎車車門撞倒,機車騎士倒地後,沒想到對向的廂型車,
因為路旁有停一台砂石車,因此沿著分隔線行駛,沒想到煞車不及,二度撞擊機車騎士。
被撞的機車騎士,重傷送醫後插管急救,不過遭到兩次的猛烈撞擊,送醫急救6小時後
還是宣告不治,而且這名機車騎士才新婚半年,就發生這種讓家人悲痛的慘劇。
這一場車禍意外究竟要算誰的錯?是先打開車門的小轎車,還是後來把人給撞成重傷的
廂型車?警方還需要仔細鑑定,釐清責任。
想法:
如果廂型車司機如果已經善盡預見可能性以及迴避可能性並無任何違規行為
那責任歸屬是否全部歸責於突然開起轎車車門的車主?
類似事件以前是不是有判例?
可否有魔人可以提供?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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