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ptt2 (k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票據上法人之票據行為
時間Wed May 5 01:00:05 2010
我不是法律系學生,最近在看票據法,有一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網友
就票據法上代理問題
法人行使票據法上的票據行為,如發票
只有記載本人名稱(法人名稱及公司章)
卻無負責人、代理人的簽章
例:1.小李為正大公司負責人,小李代表公司作發票行為(如開立一匯票給供貨商)
卻只有蓋公司章,沒有負責人蓋章
2.老李為好好公司負責人,老李代表公司轉讓票據時
卻只有蓋公司章,沒有負責人蓋章
如此法人的票據行為是否有效呢?
因為我看
潘維大教授的票據法:其發票行為,要有代理人簽名才有效果
王志誠教授的票選法大約是說:法人or 商號有蓋其印章即有效,無需負責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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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02.140
1F:推 ChrisBear:1.代行 2.代行 實務上認惟均有效 05/05 01:37
2F:推 cawaiimaple:同樓上意見 05/0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