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ptt2 (kk)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票据上法人之票据行为
时间Wed May 5 01:00:05 2010
我不是法律系学生,最近在看票据法,有一问题想请问一下各位网友
就票据法上代理问题
法人行使票据法上的票据行为,如发票
只有记载本人名称(法人名称及公司章)
却无负责人、代理人的签章
例:1.小李为正大公司负责人,小李代表公司作发票行为(如开立一汇票给供货商)
却只有盖公司章,没有负责人盖章
2.老李为好好公司负责人,老李代表公司转让票据时
却只有盖公司章,没有负责人盖章
如此法人的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呢?
因为我看
潘维大教授的票据法:其发票行为,要有代理人签名才有效果
王志诚教授的票选法大约是说:法人or 商号有盖其印章即有效,无需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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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02.140
1F:推 ChrisBear:1.代行 2.代行 实务上认惟均有效 05/05 01:37
2F:推 cawaiimaple:同楼上意见 05/0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