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setzer (心機紅ver1.07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騎機車與逆向行駛對撞
時間Wed May 5 00:13:47 2010
我的弟弟在上班途中與一名對向車道切過來然後逆向行駛的機車撞擊
雙方都有受傷,雙方機車也幾乎全毀
後來雙方家長在警局看員警畫現場圖(專有名詞不知道正不正確,這邊由父親轉述)
對方家長也承認他女兒有逆向行駛。
但幾天後對方開始指稱我弟超速並闖紅燈 (肉眼可辨識超速?)
我弟雖然認為自己絕對不可能闖紅燈,可是我擔心他亦可能因車禍撞擊造成記憶模糊
於是想調閱路口的監視器,而路口監視器是設在當地里長的家門口
我們去詢問第一次他不願意讓我們調閱,第二次他則說被屋簷遮住拍不到紅綠燈路口
仍然拒絕我們。
對方的傷勢比我弟嚴重,三處骨折有開刀;我弟則是多處擦傷,他很慶幸那頂
四千多元的安全帽與防摔手套有派上用場 :)
但目前也處於無法正常工作的狀態 (他的職業是寫程式與工業設計圖)
我們現在擔心對方會用傷勢較重這點來要求我方負大部份責任
想請問專業或有類似經驗的板友們,如果和解失敗鬧到要上法院的地步
1.在對方承認逆向行駛的情況下,如果我弟確實沒有超速也沒有闖紅燈
我方要負多少責任?
2.假使我弟有超速,或者闖紅燈。這樣我方的責任會變成比對方重嗎?
目前我們和解的底限為:對方賠償我們的財物損失(機車毀損),其餘部分不追究
醫藥費由雙方的強制責任險來負擔
對方的財物損失與雙方的工作損失皆自行吸收。
綜合以上幾點,我們最害怕的事情大概是和解失敗,然後上法院又被判賠。
在此先感謝願意抽空回答的板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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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92.66
1F:推 hoboks:先去申請肇事鑑定 05/05 00:19
2F:→ hoboks:原則上 沒超速闖紅燈 已無法迴避 對方又逆向 應該無過失了 05/05 00:21
3F:推 jerry1214:你不用去煩惱調閱監視器的事,這是對方應負的舉證責任 05/05 00:38
4F:→ jerry1214:就像H大說的,聲請肇事鑑定比較好,畢竟在判斷責任時 05/05 00:39
5F:→ jerry1214:法官大都也是依據委員會的鑑定 05/05 00:39
6F:推 priorart:如果沒超速闖紅燈 很可能可以主張信賴原則 05/05 00:40
7F:→ jerry1214:另外如果你弟有超速會闖紅燈,是有可能會有責任 05/05 00:41
8F:→ jerry1214:不過責任的多寡還是只能等鑑定結果 05/05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