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ertAlexy (Alexy)
看板LAW
標題Re: [轉錄] [論卦]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聲明
時間Sun May 2 04:26:41 2010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推文討論實在很麻煩,用回文比較清楚)
: 對於RobertAlexy的質疑,我的問題及回應如下:
: 一、我在前面一篇回文時,確實以為討論這個問題共通基礎在於「只有死刑
: 才會釋憲就停止執行」,所以當RobertAlexy在推文裡說「跟是否針對死
: 刑毫無關係 本來申請釋憲就該停止」,我覺得很意外,因為在我看來
: 這句推文的意思是「就算不是死刑,申請釋憲也該停止」,而且這樣的
: 意思也確實能回應我提出「自由刑也不可逆」的觀點,所以我才請
: RobertAlexy提出這種看法的學者見解或法令依據。雖然後來RobertAlexy
: 又說「我後來推文已經補充是針對死刑如此」,只是我看不出來前面的
: 「跟是否針對死刑毫無關係」與後面的「是針對死刑如此」這兩句話,怎
: 麼會是「補充」關係?因為在我看來這是立場完全相反的兩句話,顯然
: 不是什麼文字遊戲的差別。
我對於閣下行文老愛紮稻草人跟留一堆空白相當感冒
我的那行推文是根據你的回應三
1F:→ jasonvlee:3.非上跟再審主要是因為考量誤判,不是因為死刑合憲與否05/02 02:57
我提出的是 只要被判決死刑者申請釋憲
不論他的釋憲標的為何都應該停止執行
即使申請人是對於該判決適用的法規 判例 決議等申請釋憲
而並非對於死刑作為釋憲標的 死刑執行也該暫停
故這個跟『釋憲標的是否因為死刑』並無關係
沒想到閣下一直硬塞我沒說過的話給我
我推文解釋三次還硬要發文再扯一次 實在令人無言
: 二、撇開上面天外飛來的爭議不看,回到問題本身。RobertAlexy說我前文
: 拿「自由刑也不可逆」來推「死刑不應該釋憲就暫緩」是邏輯謬誤。雖
: 然RobertAlexy沒有說明他認為的謬誤在哪,不過我想應該是下面二者:
: (一)自由刑執行後被宣告違憲,至少還可以賠錢給被告本人,
: 但死刑不行。
: (二)大不了就改成連自由刑也適用「釋憲就暫停執行」
: 上面(二)顯然只是邏輯運算,沒有規範實質,所以我只針對(一)。
: 第一個問題是,就算釋憲宣告自由刑違憲,還沒被關的或還沒關完的,當然
: 不能執行,但對於已經執行的部分,國家要負賠償或補償責任嗎?這不是
: 前篇推文裡RobertAlexy說的「適用個案」的問題,而是我說的「溯及既往」
: 問題。就算直接跳到大法官宣告自由刑違憲,國家就要對已經執行的部分
: 賠償,那類推現行冤獄賠償,大多數案件也是用金錢,所以接下來的問題
這點質疑非常奇怪
閣下在推文中提到
2F:→ jasonvlee:1.死刑已經釋憲過一次。 2.憲法解釋不能溯及既往。05/02 02:55
我才會在之後推文中提出
1. 大法官可以補充解釋,甚至實質改變之前釋憲決定
2. 原則上解釋效力不可溯及,但是根據J177 J185 J188,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
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已非法律見解歧異問題。
: 才會是「如果是死刑宣告違憲,那已經執行的,人都死了,怎麼賠?」(這
: 裡其實還藏了一個問題,就是「執行死刑後發現誤判」跟「執行死刑後被宣
: 告違憲」的國家賠償法理是一樣的嗎?如果大法官是以「終身監禁」當作
: 「死刑」的合憲替代方案,那國家就算要賠,不是也只該賠「死刑」與「無
: 期徒刑」間的差距呢?)
閣下閱讀能力相當奇特,卻又相當喜歡替對方解釋對方在想什麼。
我不知道閣下是不是道長先輩,如此辯論方式直叫晚輩佩服。
閣下原文的論證是
說死刑不可逆轉應而該暫停停止,那自由刑也不可逆,難道自由刑也要先停止嗎?
我提出這個閣下論證的謬誤在於
固然兩者均不可逆,至少在法益衡量上生命的價值是高於自由的
國家要剝奪國民生命權本就要以最謹慎的態度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也有相似的規定
所以該規則就死刑犯申請釋憲採取最謹慎態度故暫停執行並非論理謬誤
在閣下本篇文章中對於生命的輕率
認為國家錯殺了人也沒差,只要賠賠錢就好的想法
晚輩實在深感恐懼。
既然閣下對同意該辦法中就提出『非上』『再審』可暫停執行的規定
大法官解釋具有跟憲法同一效力,大法官解釋對個案亦可作為『非上』『再審』之理由
舉輕以明重,為何申請釋憲不能做為暫停執行?
: 甲把乙殺死了,要賠誰?怎麼賠?
: 與上開例子相較,在有死刑合憲解釋的情形下執行死刑的國家,應該要負
: 的賠償(?)責任應該不會比較重吧?那至少可以比照辦理。
這點更是荒謬,如果死刑被宣告違憲了國家要怎麼『執行死刑』?
我實在難以理解閣下原本要表達的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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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の首を締める夢を見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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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115
※ 編輯: RobertAlexy 來自: 140.112.214.115 (05/02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