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her18 (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幾個關於買賣的例子 消費者該如何主張自己權益
時間Fri Apr 16 17:58:47 2010
請問幾個關於買賣的例子
消費者該如何主張自己權益
以下是兩個案例
1.甲買了一箱鳳梨水果罐頭 甲的小孩乙趁父母不在家
想偷偷打開來吃 不料不小心被蓋子銳利的邊緣給割傷
縫了幾針
請問甲該如何主張他的權利
出賣人有其責任嗎
出賣人的義務不外乎是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
物已給付的情況下 物也沒什麼瑕疵
我認為僅是消費者使用之過失
請問通常這案例會如何發展下去?
2.丙在五年前向丁買了一棟別墅 由於父母相繼罹癌
於是請能委會進行測試 發現該屋為幅射屋
那麼丙又該如何主張
我想是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 可請求損害賠償
可是似乎請求權在物交付五年後就喪失
所以說丙也只好摸摸鼻子
請問還有其他可能性嗎
謝謝各位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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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2.57
1F:→ ChrisBear:1.似可討論消保法第七條 但有爭議 04/16 18:07
2F:→ ChrisBear:2.用227II就可以 時效為15年 04/16 18:08
3F:推 hoboks:罐頭可能咖難 依現在的科技水準 應該還沒有超級無敵安全的 04/16 20:34
4F:→ hoboks:罐頭產生 04/16 20:34
5F:→ hoboks:所以在價值判斷上 歸責於消費者自身的過失較為合理 04/16 20:34
6F:→ hoboks:債務不履行跟物之瑕疵擔保競合時 一般會選擇債務不履行行使 04/16 20:35
7F:→ hoboks:因為有利很多 04/16 20:35
8F:→ father18:原來如此 謝謝樓上二位的解答 04/16 23:46
9F:→ Eventis:個人倒覺得這不一定適用消保法的不能抗辯,因為"容器"並非 04/16 23:51
10F:→ Eventis:不能期待不具割傷手的危險.在這裡或許應該操作因果關係,即 04/16 23:52
11F:→ Eventis:在通常之使用不致產生此種損害,這點我覺得也很難說Orz 04/16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