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aa (The Power Of Smile~:)g)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收到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函!!
時間Wed Apr 14 19:12:21 2010
今天收到一份公文.是財政部台北關稅局來函的.想請問一下各位
內容寫:
台端委由橙蓁有限公司於97年3月20日向本局報運進口快遞貨
物乙案,因疑涉仿冒情事,請於99年4月19日上午10點30攜帶身
份證明文件至本局機動巡查隊協查案情
地點要去桃園大園鄉..但我住台北@@
我就想說我何時走私做大事業了 -.-
然後就看一下我的yahoo拍賣的評價..推算時間
好像是之前同事團購買allstar的鞋子
是用我的名字購買.因為我常買yahoo拍賣他們就叫我訂..
但那時貨來了簽收的人不是我...我在想可能是這個@@
但我最近在忙一些私人的事情..不可能到桃園大園鄉
我在想該怎麼辦..不能在就地的什麼台北縣警察局嗎..
那他們會問我什麼..會有什麼罰錢的什麼問題嗎.
我該怎麼說呢..可否告知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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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這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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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0.172
※ 編輯: chinaa 來自: 219.71.80.172 (04/14 19:25)
1F:→ depravity:照實說啊 @@ 04/14 19:25
2F:→ depravity:從大陸來的?? 那妳不是第一個問相信也不是最後一個 @@" 04/14 19:27
3F:→ chinaa:我在想是不是那鞋.但時間好像又不同.因為那鞋是去年xd 04/14 19:29
4F:→ chinaa:剛打去問是說有彷冒的寫我名字@@但我沒在做這種事業XD 04/14 19:31
5F:推 monologist:網拍上2、300塊的allstar是仿的 04/1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