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aa (The Power Of Smile~:)g)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收到财政部台北关税局函!!
时间Wed Apr 14 19:12:21 2010
今天收到一份公文.是财政部台北关税局来函的.想请问一下各位
内容写:
台端委由橙蓁有限公司於97年3月20日向本局报运进口快递货
物乙案,因疑涉仿冒情事,请於99年4月19日上午10点30携带身
份证明文件至本局机动巡查队协查案情
地点要去桃园大园乡..但我住台北@@
我就想说我何时走私做大事业了 -.-
然後就看一下我的yahoo拍卖的评价..推算时间
好像是之前同事团购买allstar的鞋子
是用我的名字购买.因为我常买yahoo拍卖他们就叫我订..
但那时货来了签收的人不是我...我在想可能是这个@@
但我最近在忙一些私人的事情..不可能到桃园大园乡
我在想该怎麽办..不能在就地的什麽台北县警察局吗..
那他们会问我什麽..会有什麽罚钱的什麽问题吗.
我该怎麽说呢..可否告知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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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嫩b!!!
<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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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80.172
※ 编辑: chinaa 来自: 219.71.80.172 (04/14 19:25)
1F:→ depravity:照实说啊 @@ 04/14 19:25
2F:→ depravity:从大陆来的?? 那你不是第一个问相信也不是最後一个 @@" 04/14 19:27
3F:→ chinaa:我在想是不是那鞋.但时间好像又不同.因为那鞋是去年xd 04/14 19:29
4F:→ chinaa:刚打去问是说有彷冒的写我名字@@但我没在做这种事业XD 04/14 19:31
5F:推 monologist:网拍上2、300块的allstar是仿的 04/1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