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瞧!這個人!)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手術同意書
時間Tue Apr 13 03:05:11 2010
: 妳只要舉證有故意或過失行為就可以了
^^^^ ^^^^
: 無過失責任係不管開刀有沒有疏失都得賠病人
^^^^^^^^^^
我實在不知道,都無過失責任了,還要舉證故意或過失?
無過失責任就是即使沒過失都要負責,因此相對人根本不用就故意過失舉證
醫療行為目前普遍認為不會是無過失責任,至多是推定過失
(不確定,這還是引入消保法的理論,有爭議)
醫事法本身我沒記錯的話
採推定過失還只是草案...
老大,您最近太亢奮了
calm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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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滾長江東逝水 浪花淘盡英雄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 幾度夕陽紅
白髮漁樵江渚上 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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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1F:→ Eventis:不過"排除消保法之適用"也是胎死腹中的草案. 04/13 03:07
2F:→ CrazyMarc:所以才會吵翻天啊...不知道立法院在幹什麼... 04/13 03:08
3F:→ Eventis:只不過是後來實務就透過解釋,排除適用消保法.如96台上2738 04/13 03:14
4F:→ Eventis:97台上741就是.不過也有混沌不明的,像98台上1620,雖然寫說 04/13 03:15
5F:→ Eventis:無消保法之適用,但是他又認為"如其施行之醫療行為已符合當 04/13 03:16
6F:→ Eventis:時之醫療科技水準或專業水準,即不能令醫師負賠償責任" 04/13 03:16
7F:→ Eventis:可是這段論理本來就不對,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本來就不是結 04/13 03:17
8F:→ Eventis:果責任,而且也容許不能抗辯,這一講會變得很像仍然拿消保法 04/13 03:18
9F:→ Eventis:的標準來衡量一樣Orz 04/13 03:18
10F:→ Eventis:95台上2178和96台上450,則是連191-3都一起拔掉;而且有例稿 04/13 03:20
11F:→ Eventis:化傾向XD...... 04/13 03:21
12F:→ Eventis:不過有時候是覺得法院判決這樣搞也很難說好壞啦,畢竟一方 04/13 03:22
13F:→ Eventis:面說不適用消保法,但是另一方面又去操作善良管理人注意義 04/13 03:22
14F:→ Eventis:務,在個案中可能比直接論為無過失責任還讓人難接受Orz 04/13 03:24
15F:→ Eventis:畢竟如果是危險責任反而會讓人有遇到了是衰到的覺悟Orz 04/13 03:25
16F:→ Eventis:但是用過失責任就變成,遇到了是被婊到......Orz 04/13 03:25
17F:→ CrazyMarc:老大,其實你可以回文的 XDD 04/13 03:34
18F:推 depravity:E老大以推文為樂啊 XD 04/13 06:52
19F:推 ChrisBear:說道手術風險 其實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職業風險 04/13 08:06
20F:→ ChrisBear:都不亞於醫療行為 所以最高法院的見解都學者幹很慘 04/13 08:07
21F:推 hoboks:E大老可以推文推好幾個小時:) 04/13 10:04
22F:推 darimgh:強人0.0推好幾小時.... 04/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