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noy (怕若妞)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手術同意書
時間Sun Apr 11 03:13:32 2010
本人於某眼科診所進行近視雷射後出現諸多後遺症
其中主要是眩光 且已嚴重影響夜間生活
院方推卸責任說是手術同意書上已載明的後遺症
但當時院方是手術前十幾分鐘才讓我看手術同意書
且當時沒有印象有看到該項後遺症
印象有看過消基會有以下規定:診所給病患施行手前要給病患七天手術同意書的審閱期
請問有此類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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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88.149
1F:推 ChrisBear:醫療行為不適用消保法 04/11 06:46
2F:→ ChrisBear:97年台上字第741號 可供參考 04/11 06:47
3F:推 depravity:那急診病人不就都得放著等死了 @@a 04/11 09:19
4F:推 mcid:換另一個角度想 同意書不是一切 重點是你術前知道同意嗎 04/11 14:38
5F:→ mcid:還有開刀是件很重大的事 這個決定的責任 是病人跟醫師都要擔 04/11 14:40
6F:推 hoboks:民刑法就夠處理了 不需要消保法 04/11 20:46
7F:推 hoboks:Pttlifelaw版 #1BasLB_S 我有波出醫療糾紛的請求權基礎 04/11 20:50
8F:→ hoboks:可以參考看看 04/1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