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ddingPaste (未命名.txt)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時間Sun Apr 11 01:41:41 2010
我上星期騎車去飛牛牧場時發生車禍
當時下午2點多左右,天氣很好視線極佳
當時道路是121縣道,但僅有雙向單線,旁邊就是農田
我騎機車載人打算迴轉,所以在打了方向燈之後靠項中間線準備轉彎(後照鏡沒看到車)
車子煞住後,剛轉頭就看到一台重機煞車然後翻倒側向撞向我
大約從翻倒到撞到我滑行了3~5m撞倒我之後又繼續滑行了3~5m
騎重機的穿短褲拖鞋,所以受傷較重,他腳踝骨頭有點裂開,我則是膝蓋有點裂開
他第一次說他時數70幾,第二次說他60幾,警方到場後初步是說
我是回轉車,應該靠右確定沒車之後再迴轉,雙方都要負起責任
但我的車修車花了1萬多,他是重機550cc up,他可能修車就要10萬左右
他要我幫他出一部份修車的錢,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因為他態度有些囂張
又不停的指說我們未打方向燈且在行駛中直接轉,但路寬不寬,要在行駛中迴轉實屬不易
但他咬定這點無法被認定就希望我幫他負擔3成左右的修理費
這樣的價格對學生來說實在很高,況且我也自己修車和受傷
又覺得對方是算是從後追撞,應該是他要負較高的責任
不知道這樣誰的責任歸屬會多些?如果上法院我會陪的更多嗎?有沒有什麼後遺症?
|| | || 這是車禍的現場圖,旁邊是道路到田邊的距離,大約1.5尺左右
|| | || 1車是我,當時還未跨越中間,且道路為間續黃線,跨越區為沒線區域
|| |1 || 它從2車的位置撞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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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該跟他和解嗎?還是應該走別的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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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75.44
1F:推 kylinwang:續黃線可以迴轉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要賠你 04/11 04:33
2F:推 Beijingman:完完全全是後車的錯,他又超速,不要被他嚇到 04/11 08:35
3F:→ wkz:是可以迴轉,但迴轉也要注意左右來車(道安105)而其說已停車, 04/11 21:18
4F:→ wkz:如是快車道則屬道安111,不過現在來看應屬一般車道,無此問題 04/11 21:20
5F:→ PuddingPaste:如對方咬定我未打方向燈未停車,則我方該如何證明? 04/12 00:12
6F:→ wkz:看有沒監視器或目擊證人。即使有,你仍為迴車未依規定屬主肇因 04/12 00:33
7F:→ wkz:後車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屬次肇因。 04/12 00:34
8F:→ PuddingPaste:不可以算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嗎?所以迴車是主因? 04/12 00:42
9F:→ wkz:肇因不是討價還價的,你違反道安105在先,其未注意車前在後 04/12 00:46
10F:→ wkz:若你不違規,正常行駛,那後車撞上你,他就其違規自負全責。 04/12 00:47
11F:→ wkz:打錯法條,道安106才對。 04/12 00:52
不好意思我想問一下,依據道安99條,這種車道應該不須兩段式迴轉,故我應該可以直接
迴轉而不是警察所說的靠右邊等待,在依道安106,我已經暫停,並且打了方向燈,難道是
差在沒有揮手示意嘛@@?我已經注意有無車輛,在停車前後照鏡內並無車輛,剎車後車子
還未駛離轉頭即看到後車撞上,這樣真的還是我要負起肇事主因嘛?很擔心THX
※ 編輯: PuddingPaste 來自: 111.251.202.189 (04/12 01:05)
12F:→ wkz:一開始就說可以迴轉,你上述是你自認已完成注意義務,但已發生 04/12 19:08
13F:→ wkz:生碰撞,你仍認為自己已看清楚,況,是完成上述動作後,你才可 04/12 19:09
14F:→ wkz:迴車動作,不是邊迴轉邊自認已完成注意義務,注意看一下條文吧 04/12 19:10
15F:推 depravity:妳有想過時速要幾百才會從妳後照鏡視線外撞上嗎?? 04/12 20:40
16F:→ depravity:如果不可能是這種那後照鏡有死角並不算妳完成注意義務 04/12 20:41
17F:→ PuddingPaste:所以即使對方車輛超速也算是迴車責任,這是先後關系? 04/12 20:48
18F:→ PuddingPaste:好吧我知道了,所以我還是要準備賠償他修車的損失唉.. 04/12 20:48
19F:推 kylinwang:I don't think so!! 04/14 08:25